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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重视个人信息保护

2009-02-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俊卿 我有话说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法治蓝皮书》,其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调研报告》指出,由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机制存在很大问题,我国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和滥用时,大都投诉无门。由此可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缺乏有效的事后追究、救济机制,助长了非法盗用、滥用个人信息的势头,完善个

人救济制度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环节。

从目前来看,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法规不健全,私人信息被泄露后个人维权成本高、难度大,需引起足够的重视。新房刚拿到钥匙,装修公司、房屋中介就跟踪而至;刚买新车,就有人打电话推销保险……相信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或多或少有过类似的经历。笔者就曾经不止一次接到过陌生电话,对方直呼本人姓名,紧接着就推销纪念钱币、书画、古玩、保险等等各式商品。每次接到这样的电话,根本无心听其介绍,而是心生疑惑,自己的信息到底是从哪里被泄漏出去的?

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一些机构和相关人士都发出呼吁,倡导加强保护个人信息。然而,从事实上来看,收效甚微。甚至于在信息化技术日益发展的形势下,个人信息被非法复制和传播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从几起因个人信息泄露而被他人顶替、冒用引发的案件来看,都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惨痛的事实一次次发出警示,掌握着私人信息的相关行业和部门必须切实重视私人信息保护,必须切实履行保密的义务和责任。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需要人们提供个人信息的地方很多。比如办理银行卡、信用卡,办理各式各样的商业会员卡、积分卡,购买住房、轿车等等。由于这些不同行业和部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就给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非常大的隐患。事实上,个人信息也就是从一些管理存在漏洞的行业和部门泄漏的。由于个人信息保护缺乏有效的执法惩处机制,一些人甚而做起了贩卖个人信息的非法勾当。因此,切实加强对掌握私人信息的行业和部门的管理,建立起严格的监管机制,是保护个人信息的关键。

泄漏、滥用个人信息是对公民权利的严重侵犯,危及个人隐私和安全。现代社会生活的特点,使得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为凸显,也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现状迫切要求加快相关工作的脚步。从一些报道中可知,个人信息保护征求立法工作正在展开,期待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化早日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人人都要面对,牵涉行业广泛。人人都应增强信息保护意识,做好防范工作。同时,相关管理部门还需努力在全社会为个人信息保护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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