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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圆明园兽首拍卖说起

2009-02-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巴黎记者 姚立 我有话说

2月23日18时,巴黎一家法院在经过数小时庭审后,宣布驳回由法国《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提出的禁止拍卖圆明园铜兔鼠首的请求,并判决原告向两家被告――佳士得拍卖公司及收藏人贝尔热各赔偿1000欧元。至此,我国有关法律界人士及民间组织试图阻止圆明园兔鼠首被拍卖的努力没有成功。两件在海外已漂流了一个半世纪的中

华文物又面临可能再次流失的命运。

这样的判决结果应该在人们的预料之中。法庭宣判前,业界人士对宣判结果就不乐观。据报道,这家法院做出如此判决的理由是,《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与被拍物没有关系,因此不具备要求禁止拍卖的请求权。

专程从国内赶来参加庭审的刘洋律师在获知法庭宣判结果后对记者表示,虽然阻止拍卖的努力没有成功,但“虽败犹荣”。这话也有一定的道理。至少,一些法国人了解了围绕圆明园兔鼠首是否应被拍卖的争论,也知道了原来历史上法国对中国还干过这样的掠夺之事。而此前,相当多的法国人对此并不知情。尽管法国著名的大文豪雨果先生曾经就此发表过著名的檄文,强烈谴责英法联军对圆明园的抢劫,并将此称为“强盗”之举。但近一个半世纪后的今天,在这片自喻为“人权之都”、整天奢谈人权的土地上,不少人对其祖先这段并不光彩的历史并不了解。但愿此次围绕圆明园兽首的拍卖能给其国民“补上一课”。

法国网民们围绕兔鼠首应否归还中国的讨论或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补课”的必要性。在近日网上的各种议论中,尽管不乏一些讲理之言论,如“只要稍稍回顾一下历史,就觉得脸上无光,为我们的祖先惭愧”,“既然是抢来的,那就少?嗦,物归原主无条件地还给中国人吧,这是最起码的文明礼貌”等等,但也有不少人对当年的抢劫之举不以为然。

本次拍卖物的持有者之一皮耶尔・贝尔热先生的表现就很能说明问题。他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表示,在圆明园兽首拍卖问题上,他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言外之意,他是通过合法途径购得兔鼠首的,因此,在法律上他无可指责。至于这两件文物历史上是怎么来的,他却闭口不谈。更为可笑的是,此公居然大言不惭地一再表示,他可以将两件文物归还中国,但条件是“中国政府要在西藏行使人权,给予西藏人自由,并接受达赖喇嘛返回领土”。且不论其言论是否符合事实与合乎逻辑,但人们从上述言论中可明显感觉到他的“偏见与傲慢”;同样令人吃惊的是,此公对自己国家历史上的抢劫行为竟然毫无忏悔之意。雨果先生如果地下有知,大概会为此感到极度的失望。

文物追讨是个全球性的难题。因为其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而其间又融合了不少的民族感情。尽管联合国的国际公约对丢失文物及其索回做出了规定,但包括法国在内的不少国家并没有在本国审批通过,因此不具备法律效益。法国《艺术杂志》副总编辑在回答记者采访时说的话也从另一角度揭示了追讨文物之难,她说:“如果需要归还所有的文物,那巴黎罗浮宫里四分之三的文物就都要没了”。看来,在人类精神世界尚未完全净化之前,文物回归之路还相当的漫长。

(本报巴黎2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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