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福州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出实招

2009-02-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来建强 我有话说

新华社福州2月26日电福州市物价部门近年来把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起来,推行“明码实价示范店”“价格诚信单位”考评活动,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帮助经营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货真价实,诚信经营,从源头上遏制价格违法行

为发生,为全市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经营服务环境,有力推动了市域经济和诚信建设的发展。

福州市物价部门高度重视市场标价工作,首先是重点抓好主要商业街区、大中型商业企业,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明码标价,然后分步骤、分行业,以点带面,分步推进,逐步在市场形成了明码标价的氛围,市场价格透明度逐步增强,深受消费者欢迎。近几年全市城镇主干道、重点商业街区的明码标价普及率基本都保持在90%以上。

结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价格服务进商家”活动,福州市物价部门在推动普及明码标价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明码实价示范店”活动,把“明码实价”打造成价格诚信的金字招牌。从2005年初首家“明码实价示范店”授牌至今,培育了包括茶叶、百货、家具、药品、珠宝、眼镜、婚纱摄影等行业60家“明码实价示范店”和“明码实价店”。评出11家“价格诚信单位”,其中4家获省级“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福州市物价部门还逐步建立健全了“物价员”“收费员”“监督员”制度,在全市各大中型商业企业、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社会公共服务企业,配备了专(兼)职物价员(收费员),负责企业内部的价格管理工作;并通过公开聘请的方式,向社会聘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心物价工作的群众担任义务价格监督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对价格工作提出建议。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