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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相”的就业歧视谈起

2009-02-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巢江淮 我有话说

“忌,属蛇属猪属猴者。”2月21日,成都一家公司打出的招聘广告上,竟然出现了这样的文字。属蛇属猪属猴者犯了什么大忌呢?公司负责人的解释非常雷人:和他的属相相冲。“这是变相的就业歧视!”在接到举报后,成都市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将着手调查。(2月22日《成都商报》)

一个时期以来,就业歧视有着五花

八门的版本:身高版――因身高不合格,与教师岗位失之交臂;敬酒版――“敬酒”考察你是否有社交能力;姓名版――服务员姓裴生意就“赔”的姓名歧视;地域版――“东北人冲动爱闹事”的地域歧视;性别版――“女员工职位随孩子一起降”的性别歧视……现如今,就业歧视有了“属相”。有网络调查:八成求职者遭遇过“就业歧视”。

此外,还有被就业歧视逼迫下的妥协与迎合,如女大学生求职打“性感牌”。淡蓝的牛仔超短裙,嫩绿的蕾丝吊带衫,一组“清凉”惹眼的写真照随简历投递给心仪的公司后,不想聘书没等来,等来的却是公司一名负责人半夜不断传来的几十条骚扰短信。新员工入职培训课上,8名大学毕业生为了证明自己也能放下面子,便排成一排,在台上互钻胯下。“培训”女员工出怪招,棍打臀部体验“艰辛”,员工不得不忍受;美体店出培训怪招,员工不得不当街喊“我不要脸”;让员工当街下跪、跳艳舞,员工不得不做……

纵观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就业门槛,五花八门的怪招、奇招等,其中相当一部分存在违法违规违背社会道德的元素。有扭曲的歧视,就会有无奈下扭曲的迎合。因此,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加大“反就业歧视的司法保护”,仍然任重而道远。只有消除就业歧视,才能促进就业公平;只有消除就业歧视,才能纠正扭曲的心灵。

《就业促进法》至今已施行近两年,就业歧视并没有消除,相反,在局部地区不仅悄然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消除就业歧视,捍卫法律威严,相关部门责无旁贷。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就业遭遇“寒冬”的情况下,消除就业歧视,给求职者送去一件温暖的“防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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