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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乐教”思想及其启示

2009-03-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祖国华 我有话说

我国上古时期就有礼乐教化的传统,西周时期的周公“制礼作乐”,使礼乐教化得以完善和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认为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篇)所以,要用礼制来引导人民的,用音乐来和合人民的声半,用政治来齐一人的行止,用刑法来防止人民的奸邪。在

他们看来,乐与礼、刑、政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用来统一人民思想,都是社会安定和天下治理的手段。(《礼记・乐记篇》)他们认为,乐是教育民众最重要的方法。因而,要推广正乐以成就教化。儒家的乐教思想对现代德育仍然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首先,乐教永录德育要注重教育对象内心世界的培养。乐产生于人的内心世界。在儒家看来,乐是从音产生的,音是由声而来的,而声则是内心世界感知外在事物的结果。乐是内心感动的反应,人有感于外事界事物而心动,所以用声表现出来。不同的声彼此应和,发生变化而成为一定的形式,就成为音。排列这些音乐配上乐器演奏,就成为乐。儒家谈论乐总是与礼相对应的,他们以为,乐是从内心产生的,礼则是从外表反映的。内心世界的愉悦,才会通过乐的形式表现出来。儒家的乐教主张,启示我们在德育过程中,要关注人内心世界的发展,要关注人内心世界的培养,要使德育能够抵达教育对象的内心世界,要使教育对象在内心里接受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不能否认,德育要让教育对象接受社会的规范,而这些规范是表现为外在的要求。但是,外在的规范只有内化为内在的需要才有意义。因而,无论外在的教育形式如何,都要为心灵世界的内化服务。没有心里世界对教育内容的真正接受,就不能说德育收到了效果。所以,我们必须在把握教育对象心理世界上下工夫,真正读懂学生的所想、所需、所急,实现社会要求和对象心理世界的有效沟通,进而让对象在心里接受社会要求的价值和规范体系。

其次,乐教启示德育要注重教育对象和谐精神的培养。乐的最大功能在于“和合民声”。在儒家看来,乐是生自内心的欢乐,和谐顺正精神蓄积心中,音乐的精彩才能展现出来。乐象征着天地的和谐,天地之气流动不止,合和阴阳,化育万物,为表现天地万物的协调与燮和,因而兴起了乐。乐能敦睦亲和,使人欣喜欢爱,乐是为了和合人的情感而产生的。乐教育施行,人们就互相尊敬、互相关爱。现代德育要解决社会要求和教育对象思想水平现状的矛盾,但更要注重和谐精神的培养。儒家关于乐教和合民声的主张,其一启示我们在德育的过程中要注重教育对象自我身心和谐的培养。身是心的基础,心是身的机能,一个人只有身心和谐发展才能健康成长。身心的和谐发展也包括智能与德性的和谐发展,智能的发展是德性发展的基础,协性发展会促进智能的发展。身心和谐是身心和谐与智能和德性和谐的统一。其二启示我们在德育过程中要注重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发展。一方面,人是社会中的人,人必须与他人交往才能生存发展,只有与他人建立和谐的关系,才能更好的生存发展。“乐者为同”,“则则相亲”。另一方面,人必须接受的社会规范,也是调节人与人关系的准则,遵守社会规范是与他人关系和谐的要求和体现,社会规范的目的就是规范人际关系。对和谐精神的培养,内涵着个人身心和谐,个人与他人和谐,个人与社会和谐。

第三,乐教启示德育要注重对教育对象潜移默化地熏陶感染。在儒家看来,人内心的灵动,因外界事物的触发而有声,声以不同的形式而形成音,音以不同的器物演奏就成了乐。可见,乐不是以“意思”语言表达心声,而是以组合起来的特殊声音表现内在的心声。儒家所以主张用“乐”来进行社会教化,是因为“音产生于人的内心;乐可以通伦理人事”。“它可以使民心向善,可以感人至深,容易移风易俗,改变民情风俗”(《礼记・乐记》)用现在的语言来说,也就是乐教可以达到“此处无‘声’胜有‘声’”的作用。儒家既看到了乐的和合功能,又看到了乐的教化功能,即通过乐教的实施,通过潜移默化的熏陶感染来移风易俗,进而达到社会教化的目的。儒家的这一思想启示现代德育,其一,在满足对象需要的过程中实现社会的需要。乐以特殊的方式使教育对象愉悦身心的需要得到满足,而对象身心的愉悦就实现了社会教化的一定需要。一方面教育对象的身心愉悦是社会愉悦的有机构成,另一方面教育对象身心愉悦才会愿意接受此声。其二,要注意用潜移默化的形式来实现教育目的。我们既要在教育过程中明确社会规范要求,明确社会的价值观,又要注意用潜移默化的教育形式来实现教育的目的要求;我们要学会把社会的规范要求和价值观渗透在活动之中,让教育对象在娱乐中接受社会的要求,进而实现德育的目的。

(本文系全国教育规划课题研究成果。作者为吉林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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