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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第四次会议

2009-03-1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3月9日下午和10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全国人大

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行使职权,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积极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着力促进解决民生问题,努力做好经常性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代表们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对今后一年工作的主要安排切实可行,报告从内容到写法都有新意,一致同意批准这个报告。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进行了11处修改,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6处。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副秘书长王万宾向主席团会议作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王万宾说,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共提出议案518件,其中由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509件,由代表团提出的议案9件。本次大会代表提出议案有三个特点:一是议案的准备比较充分;二是议案的范围有所扩展;三是议案的内容重点突出。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后,依法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和处理情况,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向代表作出报告。王万宾还在报告中就认真处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提出四点建议。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9日举行的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和今天上午举行的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分别决定,将六个决议草案交付各代表团审议。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这些决议草案。

今天的主席团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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