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指出
《批复》同意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要包括:开展股权激励试点、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开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经费中核定列支间接费用试点、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支持创新创业的税收政策等,同时,要求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到2020年的园区发展规划。《批复》支持北京市人民政府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等政府采购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创新体制机制,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建设一批世界一流水平的新型研究机构。
资料显示,20年来,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总收入从1988年的14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万亿元,上缴税费从0.5亿元增长到500亿元;中关村每年技术交易额占全国的四分之一以上;中关村吸引的境外创业投资量约占全国的一半,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数约占全国的一半;中关村在全国率先进行了企业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企业信用、知识产权、股权激励、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试点,在科技、教育与经济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方面探索了有益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