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将此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指标。那么,如何构建符合国情、独具特色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笔者认为,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化服务事业,既是凝聚全社会力量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重要途径,也
国家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发展的启示
社会力量泛指政府部门之外的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其中社会团体又表述为民间组织、社会中介组织、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与其他力量相互影响和制约,共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日韩法等发达国家是倡导、运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发展的先行者,它们在实现本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创造性地挖掘、运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与区域建设,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与模式。
日本在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中,广泛吸纳第三部门力量,依靠全国性“农协”组织,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第三部门是由国家、地方政府与民间共建的企业法人,从事农村住房、道路、公共设施等大规模公共事业建设,兼具政府公益性与市场效益性特点。第三部门与“农协”在振兴日本农林渔业、旅游、地方产业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面临金融海啸冲击,地方政府财政恶化、人口流失、区域差距扩大的今天,社会力量仍是日本政府摆脱困境,实现“区域再生战略”不可或缺的力量。
韩国在“新村运动”中依靠“农协”通过产供销、金融、保险服务支持农业。“农协”的作用首先表现在流通与供给领域,通过沟通农产品销售渠道,使农民大幅增收;其次是保险与银行业务,为农业发展提供流动资金和全方位信贷服务;第三是通过教育培训普及生产经营知识、农业技术及法律信息等。为增强农协的市场竞争力,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韩国政府还重新修订了《农协法》,以期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法国农业在转型过程中成功建立起以农业合作社、协会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系统。首先是成立农业互助性和行业性组织,包括农业合作社、互助会、农业信贷银行和工会组织。据统计,法国行业合作社达130万个,涉及90%的农业人口;其次是产学研联合,借助高校、民间科研机构普及农业教育,建立专业技术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教育系统;三是借助中介和专业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
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事业的特殊意义
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的构建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核心在于社会力量的挖掘与运用。认识和把握社会力量的本质特征和社会参与的特殊意义,对于我们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至关重要。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看,在政府、市场与民间组织组成的“多元管理”格局下,依靠市场与民间组织广泛参与便成为各国政府的必然选择。就我国而言,社会力量涵盖政府部门以外广阔的社会空间,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正是由各种专业经济部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实体组成的综合服务系统。挖掘、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不仅是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对于现阶段我国新农村社会建设同样具有特殊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决定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事业的成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农民合作服务体系和公司经营性服务体系构成,三者相互依存、协调互动。政府处于引领、规划管理地位,主要发挥服务全局的作用,农民及经营性组织则是社会化服务的实施者和受益者。因此,社会力量参与程度和组织化程度便成为衡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事业成败的标准。
2、促进村民自治和社会建设。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有赖于大力推进社会建设,其主要途径在于农民自组织和自治能力的提升,成为自身利益诉求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人。通过各种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建设,有利于推进村民自治,使新农村社会建设呈现生机盎然的局面。
3、增进民族凝聚力和精神文明水平。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战胜重大自然灾害的考验,为民族凝聚力和志愿者精神的弘扬提供了鲜明范例。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事业同样需要互助协调、官民合作和可贵的志愿者精神,特别需要大量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组织、草根组织、社会工作者的广泛参与,这一过程将极大地提升民族凝聚力和道德文明水平。
4、加速城乡统筹,促进社会和谐。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城乡统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与此相配套,必然会催生和健全城乡统筹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扶贫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与繁荣。
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事业的途径与对策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仍有诸多问题急需解决。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的途径,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指导各个专业领域的工作。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首先要树立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人为本”为核心的思想方向。“以人为本”是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出发点,即凝聚全社会力量服务于“三农”,将“以人为本”贯穿于社会化服务事业的各个环节。其次是改变单纯经济增长的发展观,化解经济高速增长、社会萎缩滞后的矛盾。社会力量参与在短期内未必能够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GDP增长,其目标是经济和社会双赢,实现社会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济为社会建设与和谐提供雄厚物质基础的良性循环。第三是改变传统社会管理模式,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关系,释放出社会的创造性活力。
2、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一是社会力量参与途径的多元化。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幅员辽阔,适宜多元化、多层次地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比如,建立全国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合作组织,采用官民合作的第三部门模式挖掘、促成民间优良企业通过第三部门模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依靠村民自治与自组织能力建立门类齐全、层次有序的村民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覆盖广泛的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二是社会技术的应用。社会技术是指挖掘、动员、运用各种社会力量进行社会建设与管理的技术与方法。社会技术的应用本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事业建设的题中之义,在目前政府加大农业投入的同时,应充分运用社会技术,在整体规划、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建设中预留出可持续发展空间,并通过社会力量解决资金、人才、技术等紧迫问题。三是优化社会化服务的载体。这需要整合区域资源,打破村镇空间限制,组成环境布局合理、区域特色鲜明的新型社区,其优势在于保障社会化服务的效率和可持续发展,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增强地方政府行政能力,并通过合并使新型社区拥有一定人口规模。
3、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确立中央与地方的新型关系,破除条块分割的垂直型结构,建立水平式网络结构。水平式网络结构指政府、社区、企业与村民组织在平等的基础上共享信息、技术和资源,通过沟通媒介连接而成的组织体系。其优势主要在于可突破城乡分割和体制界限,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是有利于建立服务型政府,使政府与社会力量呈现平等协调的水平式网络关系。三是有助于公共问题的解决。政府与社会力量协调互动,有利于提高解决各种公共问题、社会问题的效率。
4、建立社会参与评估和应急机制。运用现代公共管理模式评估和管理社会力量。一是控制社会风险,化解不同利益主体的分歧,建立公平公正的分配与协调机制。二是减少过程风险。运用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减少社会化服务建设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三是规避经营风险。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运营同样存在经营风险,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可以有效监督、规避风险、形成长效保障机制。(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