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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文化产业的勃兴和发展

2009-03-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以“文化湘军”来形容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势,这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概括,从中足见文化产业振兴所产生的冲击力和社会影响力。这种力量既意味着经济方面的成长,也涉及到制度和观念层面的改革和变动。就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状况而言,这样的变化无疑具有标本意义。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下,湖南文化产业逆势而

上,所取得的成就,更给人以许多启迪。

从产业发展的进程看,“文化湘军”的崛起体现了经济发展的某些阶段性特征和必然规律,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上世纪90年代初,湖南文化产业规模较小,199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仅为10.34亿元,而2000年则增加到85.6亿元。如此大的跨越,伴随的是经济结构不断升级的历史过程。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一系列经济变局之下,上述产业结构变迁的意义就更为重大。在经济不景气的条件下文化产业逆势扩张,对于解决就业、提振内需、拉动消费进而推动经济整体形势的好转,具有独特的作用。所以,“文化湘军”的出现为我们探索文化产业本身的发展规律,以及认识其深层意义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湖南文化产业的勃兴,有地方努力的因素,但更与中央整个宏观产业政策的一系列调整密切相关。2001年,发展文化产业被列入国家“十五”规划,文化产业从此成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专门论述了文化建设,指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完善文化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对文化产业作出了全面规划。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些持续性的政策导向,为文化产业发展与壮大奠定了基础,为各地发展文化产业拓宽了空间。

在有力的政策支持下,推动文化产业勃兴,还应结合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整个进程,方能促进协调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改革的大背景下,事关文化产业兴衰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质,归根到底就是要分清和发挥好“政府”与“市场”的各自界限和不同职能。因此,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上,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履行好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制定好相应的政策(如在财政、税收、投资、土地使用等方面提供扶持),创造优良的产业环境;另一方面,文化市场应该更具开放性和竞争性,允许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进来,以良好的市场竞争推进产业的快速发展。这些年,文化产业在湖南等地出现欣欣向荣的局面,原因就在于政府部门充分发挥了管理的职能,市场充分激发了内在的活力。

“文化湘军”的兴起,预示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某些重要特征和方向,但总的来看,尤其与发达国家相较而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前路漫漫,充满挑战。从整个世界的视野来说,从我们目前的消费总水平和人均GDP来说,文化消费的比重还不高,增速还不够快。当前,我们要以更大的信心与决心,克服困难,变不利为潜力,积极推动文化产业振兴,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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