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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休闲计划”的实践意义

2009-03-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亢雄 马耀峰 我有话说

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不断充裕的生活资料和快捷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则割裂了人与自然的纽带,“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成了现代人的本能而又现实的需求。前不久,国家旅游局倡导并酝酿“国民休闲计划”的消息见报后,社会反响强烈,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调查显示,九成民众对“国民休闲计划”表示“关

注”。稍后,广东、江苏、北京、浙江和山东等地或跃跃欲试或开始试点,其中广东省已明确宣布实施“国民休闲计划”。尽管各界对“国民休闲计划”的认知尚不尽一致,有关内容也在讨论和完善之中,但休闲旅游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文化、经济现象和活动,引起了政府和民众的普遍关注已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正在于休闲旅游对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以及人的价值观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国民休闲计划有利于转变人们的观念。休闲是人的生命活动的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旅游作为人的非经济福利有赖于个人的经济福利基础,同时也得益于政府对于非经济福利的关注和拓展。随着公共管理理念的转变,日常生活所包含的“吃、穿、住、行”的“行”也进入了公共管理的视野。这表明政府已经意识到单纯地以经济作为联结旅游产业与旅游者的纽带是比较脆弱的,而以福利作为新的纽带不仅有利于旅游者旅游体验的提升,而且可以进一步推动旅游业的和谐发展。因此,“旅游业的发展可以不再以出口创汇为首要目标。”这不仅是旅游业战略调整的深层原因,更是人们对旅游进行重新审视、调整旅游政策的根本出发点。为此,《全球旅游伦理规范》认为:“社会旅游,特别是社团性的旅游,有助于广泛参加休闲、旅行和度假活动,应当在公共机构的支持下予以发展。”

其次,国民休闲计划有利于旅游产业的战略调整。中国的旅游业发展之初是以发展入境游为重点的,这和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有关,也是对旅游业“出口创汇”能力的重视。30年来,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和闲暇的大幅度增加,国内游、入境游孰重孰轻亟须重新考量。假日里国内游的“井喷”现象表明,国民的旅游需求日益旺盛,旅游消费能力与日俱增。因此,切实地调整旅游发展战略是必要之举。如何调整?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是,国内游所创造的旅游收入是整体旅游收入的70%。作为可以满足人们文化需求之一的休闲旅游,国内巨大的现实和潜在需求决定了国内游的客观基础和重点地位。国民休闲计划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发挥扩大内需的独特优势,将一些潜在的、隐性的需求转化为现实的、显性的需求;与此同时,旅游供给能力因国民休闲计划的推行将进一步提高,由需求而形成的拉力和因供给导致的推力共同作用,必将使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得以平稳较快发展。

第三,国民休闲计划有利于旅游业的科学发展。中国现代旅游30年,从筚路蓝缕到蓬勃发展,走的是一条发展中国家发展旅游业的共同路子,亦即重视旅游业的外部经济效益,忽视或者无暇顾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当一度被誉为“无烟工业”的旅游业开始“冒烟”,环境恶化、破坏性开发以及文化异化等现象时有发生之时,如何科学发展旅游业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而又现实的问题。国民休闲计划的推行,将旅游置于社会福利的视域之中,关涉旅游的公平性和社会性而不是单纯的经济性,这不仅有利于旅游业自身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必将进一步扩大旅游的范围,休闲和旅游的参与性将更大程度地得到实现。与此同时,旅游所具有的教育功能则有助于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旅游业关联性极强的现实情形则有助于旅游企业正确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关系;旅游业的产业带动性更是有助于政府在决策、政策执行过程中处理好政府、组织、个人之间的关系等等。

第四,国民休闲计划有利于推动文化发展。旅游不仅是一项文化产业更是一项文化事业。旅游所具有的文化内涵和外延有三层意思,对于旅游资源而言,它是文化的赋存与载体;对于旅游景点而言,它是文化的固化与展现;对于旅游者而言,则是体验文化、购买文化。推行国民休闲计划对于城市和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是极其有力的推动,作为文化赋存的公共设施、作为文化展现的文娱活动以及作为文化享受的参与活动,对于地方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开发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推行国民休闲游计划,在彰显旅游的休闲性和体验性的同时也是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有益补充,更是优秀文化得以普及和大众文化自觉的过程。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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