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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确定四大改革重点

2009-03-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日前正式出台。纲要提出“加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保障机制建设,研究建立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今天在此间表示,相关的

调查研究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这项责任追究制度可望在年内出台。

蒋惠岭是在《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最高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主持新闻发布会时指出:“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这一轮司法改革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改革司法保障体制’等四个方面。”

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孙万胜和蒋惠岭一起介绍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关于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职权运行机制”等十项改革任务,其中,“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一个亮点,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在回答记者的相关提问时,蒋惠岭表示: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加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保障机制建设,因此,纲要提出“研究建立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建立违反法定程序过问案件的备案登记报告制度;加大对不当干预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纪检监察力度。”

为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建设,纲要同时提出要“完善惩戒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公务、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就司法解释工作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度和人大备案制度,保证司法解释的统一和权威。”

“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接受外部制约与监督机制”是“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的一项改革任务,纲要提出“完善人民法院自觉接受党委对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规范人民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规范人民法院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工作机制。”

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如何“规范人民法院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工作机制”提问时,孙军工指出,最高法院对待新闻舆论监督的态度和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就是坚持接受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最高法院新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明确表示,最高法院将进一步改善新闻发布制度,就最高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媒体公布情况,发布信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同时,对媒体反映的有益的重要信息给予充分重视和吸纳,以改进人民法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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