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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联防织就森林防火安全网

2009-03-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 齐海山 我有话说

在我国重要林业大省吉林,大家都在希望一组数字永远就这么数下去,今年已经数到了28――全省已经实现了连续2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们都希望让茫茫林海更好地庇护白山黑水。为了这个愿望,吉林省年年坚持“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搞防火,各级政府负全责”的森林防火机制,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全民大联防编织

了森林防火的“安全网”。

在全球气候变暖、干旱加剧的情况下,森林火灾频发已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一些省区也是森林火灾不断,造成巨大损失。而吉林省却创造了这样一项辉煌的成果:连续28年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28年来全省森林火灾年平均受害率保持在0.028‰,远远低于同期全国和世界的平均水平。

在这样一个高火险省份,吉林省实现连续2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秘诀在哪里呢?吉林省林业厅厅长刘延春说:“1981年以来,吉林省历届党委、政府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终于摘掉了森林火灾多发省、重灾省的帽子。”他说,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经验,是坚持科学施策,建设好预防和扑救两道防线,提高森林火灾防控整体功能,同时把森林防火作为一个警钟长鸣、铢积寸累、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过程,把多项综合措施不断细化完善并真正落到实处。

吉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孙亚强介绍说,在吉林省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森林防火就是“惊官扰民”。用“惊官”的办法推动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重视,“扰民”就是要让广大群众都自觉防火。

吉林省全省自上而下建立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实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使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和目标责任体系之下。全省实行了“七长负责制”,从省长、市长、县长、乡镇长、村委会主任到林业局长、林场场长都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状,使森林防火的责任切实落到各级领导的肩上,森林防火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做到片片有人管、村村有人抓、山山有人护。

自1987年开始,吉林省政府每年都发布《森林防火命令》,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林区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做到“四个一律”:“对于森林防火期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是这些针对性强的措施使得林业工作快速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迈进。同时,吉林省还全面实施野外火源监管、清山巡护、联防联保、严看死守、火情监测报告、防火和扑火预案、扑火统一指挥和联合扑救、值班和森林防火事故追究等“十项制度”,形成了制度保障体系。

吉林省在全国首创并率先步入了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的科学化运行轨道。全省共划分25个监测区,每个区选择1个林场设置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和传送气象指标数据。在森林火险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引入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原理,建立了“因险而动”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有了这些“千里眼”和“顺风耳”,吉林省的森林火情监测系统做到了“耳聪目明”,全省上下因险设防、因险而动,使快速反应的原则得以顺利实施。

吉林省的森林火灾扑救实现了由群众扑火向专业扑救的转变,既充分发挥森防部队的作用,又加强了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驻军扑火支援连队的建设,构筑了一道森林防火的铜墙铁壁。

(据新华社长春3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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