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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世界共同追求的目标

2009-04-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胡其峰 张莹 我有话说

众所周知,在1978年阿拉木图召开的全球初级卫生保健会议上,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宏伟目标,这就是著名的阿拉木图宣言。30年过去了,世界各国仍在为这一目标的实现而努力探索。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初级卫生保健:过去重要,现在更重要》的年度卫生报告,再次重申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同时提出了实现这一目标所要坚持的四项核心原则。这就是:全民保健,以人为本的服务,有益的公共政策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领导力。

中国医学科学院党委书记李立明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研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两个文件真是倍感亲切。因为,文件不仅给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全世界践行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文件中首次提出的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是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最基本的内容,是全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追求的卫生目标,是我国本次医改方案的一大亮点。

记者:到底什么是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其目标和内容是什么?如何实现这些目标?

李立明: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就是指我国公民人人能享有和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什么才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呢?我们要从两个方面来认识。其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是根据本国居民的健康需要和政府财政的承受能力决定的;其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本身既有面向全体居民的,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疾病预防的健康教育等;又有面向不同人群的,如疫苗接种、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等,就是针对特定年龄和性别人群的,艾滋病“四免一关怀”、结核病、血吸虫病防治就是针对患该病人群的,预防氟中毒就是针对地方病流行地区人群的。这些都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是,具体到某个人,如果不属于相应的人群,则不需要得到相应的服务。与其他领域不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相同的服务,而是根据具体的健康需求。但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定是为了保护全体居民的健康与预防人群疾病的流行所提供的服务。

在国务院《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从四个方面着手,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第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项目化。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中央电视台健康频道以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第二是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同时,从2009年开始增加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和农村改水改厕等项目。第三是统筹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大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大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培养培训,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第四是建立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记者: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需要哪些条件保证?

李立明:第一,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需要制度的保证。这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突出特点就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长期存在的特点,首次提出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这不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而且也是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最终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制度性保证。

第二,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需要政策的引导。这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特点就是明确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提出了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和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并明确提出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完善对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和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形成了有益的公共政策,强化了政府的领导力度。

第三,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需要组织的保证。这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显著特点就是提出了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医务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这些都为实现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第四,实现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需要经费的支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政府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费。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从而为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证。综上所述,正是由于有了上述实实在在的制度、政策、组织和经费的保证,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次的医改在推进我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必然会取得显著进步。

记者:您能给我们描绘一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前景吗?

李立明:根据《意见》精神,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可以分为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近期目标是:从2009年起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向城乡居民提供,到2011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的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差距得到控制甚至明显缩小。中长期目标是到2020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趋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进一步增加,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是根据本国居民的健康需要和政府财政的承受能力决定的。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居民对健康的需求也在不断发展与变化。同时,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将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总之,只要有政府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和医药卫生战线同志们的高度热情和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将推动我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快速发展,并迎来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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