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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专项行动清缴低俗音像制品

2009-04-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邢宇皓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2日电今天,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各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发出《关于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在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中,清缴含有低俗、淫秽色情内容的音像制品,整治违法违规的音像出版、复制

、销售单位,坚决遏制当前音像制品的低俗之风。

通知指出,一段时间以来,音像制品低俗之风严重。一些音像出版、复制单位打着人体艺术、性教育等幌子,违规或非法出版、复制从封面、包装到内容都存在低俗、淫秽色情问题的音像制品,一些合法销售单位将这些音像制品堂而皇之地上架销售,严重污染了社会文化环境,败坏了出版行业形象。

此次专项行动清缴重点为含有八个方面内容的音像制品――描写性行为、性心理,着力表现性器官,会使青少年产生不健康意识的;直接教授性知识、性技巧,且无科学价值的;大量反复展示人体裸体形象的内容;直接暴露人体性器官,或仅用肢体掩盖性器官,表现为性暗示或性挑逗的;虽未暴露人体性器官,但仅有小部分遮盖或技术处理,表现为性暗示或性挑逗的;标示“绝对情色”、“十八岁以下不宜观看”及类似性暗示、性挑逗文字的;含有违反伦理道德的文字或内容的;其他明显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通知要求,各地“扫黄打非”部门组织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对音像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凡低俗、淫秽色情音像制品一律下架、收缴和销毁。对新华书店音像制品柜台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杜绝销售低俗音像制品的行为。同时,大力清理并取缔销售低俗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凡严重违法违规制售低俗、淫秽色情音像制品的单位,将受到撤销、关闭、停业等处罚。

通知还要求,新闻出版部门要对低俗音像制品的“三审”情况、版号和复制委托书使用情况、样品缴送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依法处罚,特别是对以“合作出版”名义进行买卖版号出版或一号多版、废号出版而导致低俗音像制品大量出版的音像出版单位以及从事非法复制活动的复制单位,要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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