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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化名人不宜戏说

2009-04-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俊卿 我有话说

近日,电影《孔子》开机后,中华孔子学会等26个团体向剧组发出不乏“质询”语气的函件,要求拍摄方对大众媒体传闻剧情间有所谓“孔子感情戏乃至三角恋戏”是否属实予以确认。对此,剧组作出积极回应,称该片是一部严肃的历史人物传记正剧,意在弘扬华夏文明,绝无某些媒体所渲染炒作之戏说剧情。此事件中,儒学团体的“质询

”和剧组的澄清,都折射出对文化和历史的崇敬和尊重,令人欣慰。

当前,影视剧作品对人们的思想、情感有着很强的影响力,其作用直接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于影视作品创作,价值导向是一个不容轻视的问题。尤其是历史剧,往往成为人们认识历史、了解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然而,影视作品也有自身的特点,其虚构性和娱乐性同历史的真实性就形成了矛盾。如何取舍,当然还需区别对待。对于像《孔子》这样题材的历史剧,笔者以为还需以真实性为主,虚构的成分应慎重,不宜夸张、走样。

经典和流行毕竟不是同一个层次的内容,剧作戏说的手法不能过多用于对经典文化名人的诠释。孔子是东方儒家文化的符号,是我们民族文化精髓的重要载体,就好比西方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如果关于这位圣人的影视作品不去突出他对民族思想、文化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只是去演绎一些平常的感情、生活情节,而淡化他的功绩和过人之处,那是很不负责的。若如传闻所言,在剧中乃至安排“三角恋”戏份,更可谓哗众取宠、不伦不类。进一步讲,把孔子戏说化,以“降格”的手法去解读,其作品也难以凝结太多的价值,且难脱借圣人之名炒作之嫌。

每一个民族在历史发展中都会形成一些恒久的理念和价值观念,这是一个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一个民族基本的价值判断和民族心理形成的重要依据。对于像孔子这样的文化圣人,其文化符号的意义已经大于其个体的生命存在。人们对孔子业已形成相对固化的认知。当然,孔子也有和同时代人类似的生活,也有婚姻和家庭。但孔子在我们民族文化中的崇高地位,源于其思想伟大和为民族文化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影视剧是重要的文化产品。文化名人传记题材的剧作更应该肩负起保护和发扬经典文化的责任,切实对这个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负责。

经典文化名人是我们民族思想、文化的偶像,应以一种崇敬的态度去解读。追求娱乐效果的影视作品,最好不要拿经典文化、经典人物作题材。如果把现代社会中的流行、时髦话题,放在一部反映民族文化圣人的影片中作为噱头,伤害的不仅是人们的感情,更会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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