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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

2009-04-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耿建扩 我有话说

本报石家庄4月17日电记者耿建扩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河北省政府决定自2009年起,在全省七大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对造成水体污染物超标的设区市、县(市、区)试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

河北省率先在全国推出“全省范围的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

生态补偿金政策”,得到了环保部的肯定,并被环保部确定为全国省级全流域的生态补偿的试点之一,将对全省水污染防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河北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对全省七大水系的56条河流、201个断面进行考核。省考核断面超标扣缴生态补偿金标准为: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时,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的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监测结果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1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5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150万元。同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对所有超标断面累计扣缴。

自2008年4月份起,河北省已在子牙河流域的5市实施跨界断面目标考核和生态补偿管理机制,截至2009年3月底,共扣缴补偿金1430万元。该项政策的实施,强化了政府的责任,有效地遏制了上游向下游排污,子牙河污染程度总体呈下降趋势,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42.8%,氨氮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3.7%,达到多年来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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