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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确定

2009-04-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杨亮今天从财政部获悉,为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尽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近日,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9年部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2009年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

金70亿元,用于补助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支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支出。

同时,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计划也已明确。2009年全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77万套,新增租赁补贴户数83万户,租赁补贴户数达到304万户。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新增廉租住房20万套,新增租赁补贴户数10万户;中部地区新增廉租住房77万套,新增租赁补贴户数42万户;西部地区新增廉租住房80万套,新增租赁补贴户数31万户。

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三部门要求,各地要尽快把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分解到各市、县,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优先安排廉租住房建设用地,落实支持廉租住房建设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保障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确保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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