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的《通知》充分肯定了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新时期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勇往直前的旗帜,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楷模,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标兵,是全国政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先进典型。
最高人民法院在通知中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深入学习、深刻把握“东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从各个方面自觉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看齐。学习他们把“政治建院”作为首要任务,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学习他们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学习他们把群众满意作为目标追求,切实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每一个环节,将司法的人文关怀传递到人民群众心中;学习他们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不断深化司法能力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学习他们把改革管理作为基本手段,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学习他们把队伍建设作为立院之本,着力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