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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社会责任

2009-05-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晏辉 我有话说

资本的社会责任似乎是一个无主体的责任问题,因而是一个假问题,其实不然。由资本的运行逻辑所推动的全球性的生产与消费运动,将人类带进了一个“风险社会”。“风险社会”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由人的活动所造成的风险愈来愈成为主要的方面。许多风险具有不可预知性、不可控制性、不可逆性,以及结构不良性,如金融

危机也可能引发经济危机。并非所有的人都参与了资本的运行逻辑(金融投资、证券交易不过是资本运动的表现形式而已),但却“共同分享”了由“金融危机”带来的负外部性,没有共同分享财富却共同分享损失。谁为资本担负责任,该担负何种责任,又该如何担负责任,无疑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资本之社会责任的确认

任何一种责任,均奠基于人们的相互依赖这一客观事实以及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这一价值承诺之上。责任是出于对实践法则的敬重而产生的行为必然性,而就这些必然性的发生而言,有些是无条件的,有些是有条件的。前者构成完全责任,后者构成不完全责任。依照不同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就有了对自己的完全责任和不完全责任,对他人的完全责任和不完全责任。

确认任何一种责任,关键在于确立责任主体。能够成为责任主体的内在理由在于,个人或组织是一个具体活动的发动者、承担者和受益者,因而必定是这个行动的责任者。但以此种方式来确认责任主体似乎是不够周全的,一个周全的责任主体还必须从行动的内在要求上加以界定,即行动者必须是出于自愿的,且是自明的,对该行动所需要的环境与条件、行动可能产生的后果有足够的估计与预测。比如一个人,在自明动机的推动下,借助工具理性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理应对其行动所需条件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做充分估计,因而为减少对他者的不利影响或互惠互利做出努力。一个企业在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须考虑他者的利益。以此来看,在一个可以较为清晰地确定其社会责任的个体和组织的行动中,其责任的归属是清楚的,但对资本这样一种非主体或虚拟主体而言,其社会责任如何确定呢?

从以上关于社会责任的确证原则和证明方式看,似乎无法确定资本之社会责任的归属及其程度。因为其一,资本无非是一套复杂的社会设置,一个不能停歇的增殖运动,它是虚拟的主体;其二,由资本的运行逻辑所造成的风险并非出于其意愿或故意,因为经济链条的中断也必然影响到资本之增殖目的的实现。然而,由资本的全球化运动所造成的经济链条的中断,以及由这种中断所带来的生产能力下降、消费水平降低、就业前景堪忧,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资本的社会责任就不是一个假问题、简单问题,而是一个真问题、复杂问题,其复杂性取决于资本的复杂性及其运行逻辑的客观性。由资本的运行逻辑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就不应被理解为资本本身的问题。资本的社会责任是植根于资本的运行者和享用者之集体行动之上的。

谁为资本担负社会责任

毫无疑问,资本本身不会为其自身的社会运动担负社会责任。因为它是无灵魂的,没有理性、情感和善良意志,没有自由和选择,因而既无担负责任的能力,也没有担负责任的根据。资本不过是人类能够找到的通过追求收益最大化从而获得快乐和幸福的一种社会设置、一种社会运动而已。是拥有和运用资本的个人或集团使资本活跃起来、运动起来,它们才是资本的“主人”,它们要为资本担负社会责任。

不过,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拥有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购买必要的生活资料,但他们并不就此而成为货币资本家或企业家。因为他们手中的货币不过是一种流通手段,并不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亦即不以增殖为目的。只有货币资本家或企业家才借助货币以追求增殖,他们是懂得如何拥有资本和运用资本的特殊人群。而企业家与货币资本家又有着很大的不同,前者是实体性的营利性组织,以产品、服务等形式进入市场,实现增殖目的;而货币资本家集团则是虚拟的营利性组织,它以货币资本形式进入市场,以增加货币为目的。

G-G′是货币资本或金融资本运行逻辑的符号化形式。在传统的伦理文化中,用钱去直接赚钱是不道德的,因为它是靠投机或运气而发财的,并无辛勤劳动渗透其中。而在市场文化语境下,G-G′却是被鼓励的行为。这就驱使许多人纷纷加入到用钱去直接赚钱的行列之中。证券、基金、债券,等等,都是用钱去直接赚钱的形式。全民皆炒股、人人都赚钱。于是,一种投机、冒险的风气便在整个社会中蔓延开来。

那么,如何实现用钱去直接赚钱即如何实现G-G′呢?有两条重要的途径:一是将货币投入生产领域,或进入新的生产领域,或通过扩大再生产,以实现货币增量;二是将货币投入消费领域。假如有偿还能力且信用度较高的消费人群已无消费空间,那么可以将货币投入那些偿还能力低、信用度低却有足够消费空间的消费人群。然而事实证明,这是一个充满足够风险的投资方式,次贷危机就是典型的实例。

美国金融海啸以及由此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其根源或实质在于如下两点:第一,货币世界与生产世界不匹配。试图用钱去直接赚钱的货币超出了生产能力,人们所期许的将货币投入生产领域、从而快速获得G′的事实不能快速出现;而那些银行资本家或金融资本家却以坚定的立场、毋庸置疑的承诺表象给准备快速发财的人们打了这样一种强心针:从G到G′是指日可待的。人们所期许的财富总量远远大于实际的财富总量。第二,由资本构造的虚拟的消费世界与实际的消费现实不匹配。就资本的本质说,由它所构造的虚拟世界(增殖的世界和消费的世界)是一个无限开放的世界,它永远面向一个无限可能的空间。然而事实上,人们的现实需要和消费能力是有边界的,这个现实的世界构成了资本之可能性空间的历史限度。金融危机的实质就是,用资本构造的虚拟世界去覆盖或替换现实的世界。经济链条的中断、资本运行逻辑的停滞,直接造成了供给世界和需求世界的严重分离。其后果就是:投机愈来愈严重,拥有货币的集团可以通过所谓的金融资本操控市场,使市场失去基本的自治能力和修复能力;大量产品的滞销使生产能力下降,大批劳动者被放逐到市场之外;更为根本的在于,由于大批失业人员被排挤出市场而涌向社会,使得社会正常秩序受到威胁。

然而,金融资本家或货币资本家是不会为供给公共秩序而付出成本的。事实上,由银行资本家或金融资本家的投资行为所直接导致的社会风险并不完全由它们来承担,而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来承担,其中政府要负担主要或全部开支。在国际金融危机状态下,资本之社会责任的转移支付现象很值得深入分析。公平分得财富只是社会公正的一个方面,共同分担社会风险是社会公正的另一个方面。依照责任归属原则,一个具体行动的受益者也必定是责任者。

担负资本之社会责任的基本方式

资本之社会责任的确证和分配是非常复杂的理论难题和实践困境,因为用钱去直接赚钱既是银行资本家和金融资本家非常愿意做的事情,通常也是被政府鼓励去做的事情。于是,促使金融资本家和企业家承担全部的由资本的运行逻辑所引发的社会责任,既缺少正当性根据,又没有能力基础。因此,如欲从根本上解决由资本的运行逻辑所致的金融危机,不能简单地求助于资本之社会责任的归属和担负方式,而应着眼于如下一些方面,或许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道路。

(1)正确认识资本。关于资本的哲学反思至少由以下三个方面组成:第一,资本的可能性空间问题。资本只是人类能够找到的扩大生产、积累财富、刺激消费、追求幸福的一种社会方式。资本的运动不是无限度的,其可能性空间决定于人类正确的生产方式和正当的消费水平之上。认为资本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不过是一种幻想。第二,市场的自治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是有限度的。市场是由若干追求各自利益的个人和集团组成的社会空间,其交往关系可能不限于利益交换一种,但它一定是最根本的一种。当他们之间的经济依赖性已经不足以应对由交易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时,市场就会把问题交给政府和社会。没有共同分享财富却共同分享风险,这是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难题。第三,资本的内在矛盾。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定义为: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在我们看来,资本的内在矛盾则是:资本的私人占有、资本的私人享用与资本之社会责任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解决资本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将资本的运动限制在适当的范围内。

(2)正确处理社会基本正义与刺激消费的关系。由金融危机所引发的经济衰退“平等”地分配到了每个社会阶层。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主张,不能把新投入的资金用于最没有收益、也不能拉动内需的领域,如农村。而中国政府却把新注入资金中的主要部分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这被证明是解决中国问题的根本道路。

(3)物欲的释放与物欲的限度。救治金融危机的基本策略是增加资金投入、拉动消费。这种通过刺激消费而摆脱危机的方式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物欲的释放及其限度问题。人的需要是立体的,既有物质需要又有精神需要,因此,在物质需要基本满足的基础上培养人们的精神需要,创造足够数量和质量的精神产品,是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提升人们的心智力量,才能真正创造和谐的社会,创造美好的生活。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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