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日本通过技术创新从废墟上崛起;上世纪金融危机下,韩国通过创新渡过了难关;长期以来,美国视创新为支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本报讯中国科技法学会会长段瑞春在近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共同主办的中国知识产权高层
段瑞春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殃及全球,中国也不能独善其身。如果把我国企业同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的创新能力做一个比较,可以看出:第一,我国企业的研发投入同跨国公司相距甚远,而且资金短缺、分散、重复、小循环状况十分严重。第二,我国产业技术缺少历史的积累,重大装备和主导技术依赖进口。第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受制于人。第四,品牌战略处于弱势地位。这些不利因素会严重影响我国企业的抗危机能力。
在这种现实之下,段瑞春认为,尽管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但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地位不应改变,因为当今产业链的高端――产前研发和市场占有率没有改变,这两个高端都需要技术创新才能占领。因此,中国企业要清楚地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保护知识产权不是搞运动,更不是包装,而是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中国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创新的认识和信心,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