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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实施教育惠民工程

2009-05-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昆 我有话说

本报南宁5月15日电(记者刘昆)广西全面实施教育惠民工程,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并率先对高中段学生进行资助。2009年自治区安排资金4.5亿元,受资助学生达72万人。

教育惠民工程资助项目包括设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费

及第三年生活费资助以及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等。同时,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服务到一定年限的应届大学生,进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李清先告诉记者,资助项目设计明显加大了对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段学生的资助和奖励。

从本学期开始实施的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进行资助,全区县属普通高中10%左右的在校生将受益。助学金按照每人每学期500元(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按学年申请和评定,由学校按学期发放。由省级政府设立普通高中助学金,这在我国西部地区尚属首例。

此外,广西还将逐步推进农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费9000万元,资助6万人;资助中职学生第三年生活费2000万元,资助1.3万名;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安排1000万元,奖励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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