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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大力改革医药卫生体制

2009-05-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荣 特约记者 李建斌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杨荣特约记者李建斌)山西高平市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改革市乡村医药卫生体制。作为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试点,山西省卫生厅派员指导该市的改革实践,待取得经验后,全面部署全省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四原则”是该市改革医药卫生体制的

政策依据和最大亮点。第一个原则“卫生事业优先发展的原则”。市委市政府认为,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旺盛和迫切;只有把医药卫生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才能和社会快速发展和群众迫切需求相适应。据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市财政每年增加一到两个百分点,大力发展城乡医药卫生事业;拿出1000万元,设立卫生事业发展基金,重点发展公共卫生。第二个原则“公益性的原则”。从这一原则出发,市委市政府决定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采购、人员工资、学科建设经费全部列入市财政预算,由政府负责。第三个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原则”。鉴于目前乡村落后城里、预防落后治疗的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投巨资大力发展乡村卫生和城乡公共卫生事业,做到村村有标准化卫生所,乡乡有标准化卫生院,每七八万人口的中心地区有卫生监督站,为基层群众提供全面系统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进一步做好农民参合的组织工作和城镇职工的入保工作,使农民的参合率和城镇职工的参保率均稳定保持在95%以上。第四个原则“办医为民的原则”。即贯彻以人为本思想,激活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药卫生服务。

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是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为解决群众看病贵制定的“硬政策”。该市决定,首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本市的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由有关部门招标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列入新农合和医保药物目录。同时取消药品加成销售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由政府增加投入和医院增加药事服务费解决。据有关人士估算,实施上述政策后,群众看病费用至少减少15%。

公立医院的改革是医改的难点,破解难点,高平市拟做大胆的尝试:一,积极探索建立以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二,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竞聘制;三,建立院长任职资格、岗位职责、选拔任用、考核评估、教育培训、激励约束和问责奖励制度;四,大力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建立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纳入医务人员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和工资报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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