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2009-05-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曾萧 我有话说

今年的5月17日是第19个法定“全国助残日”。全国各地以“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给广大残疾人送去关爱和温暖。今年的助残日有着特别的意义。去年发生的“5・12”汶川特大地震,给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许多人在地震中因身体遭受了伤害而残疾。

此时此刻,我们为残疾人送上节日的祝福和亲切的慰问!

残疾人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成长和发展道路充满艰难,需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艰辛努力。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给予他们必要的扶持和关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良好道德风尚的重要体现。残疾人是社会的一分子,他们同样拥有成长和发展的愿望,拥有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成果的权利。全社会应当给残疾人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活动,让他们在丰富的生活实践中真正实现自身价值,收获完美人生。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权利的保障。近年来,在残疾人康复、扶贫、就业、文化生活、权益保障等许多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扶持,残疾人事业取得全面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初步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教育体系,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据统计,到2008年,全国特教学校发展到1640所,在校学生41.7万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制化进程也取得了重要成就。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内的40多部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逐步完善,为残疾人各项权益的保障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当前,全面落实好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还需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扶残助残意识。实践证明,用法律形式确定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有效举措。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具体的服务与帮助,活动的规模和声势逐渐扩大,影响日益深入人心。在新时期,助残工作也需根据新的实际不断创新思路,在基层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要力求实效。一些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的“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扶残助学”等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值得借鉴和推广。

残疾人事业崇高而伟大。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关心特殊教育”。相关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切实改善残疾人教育状况,提高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实现,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