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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防控中的公民责任

2009-05-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徐剑生 我有话说

5月19日,山东发现的中国内地第2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患者康复出院。此前的17日,中国内地首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治愈出院,四川省157名相关密切接触者全部解除医学隔离观察。此外,北京的确诊患者病情转好,亦有望在本周末出院。

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康复出院,是我国当前疫病防控取得的阶段性胜利,相关过程令人欣慰。其中,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周密安排,医护人员的兢兢业业、克己奉公,都功不可没,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三名确诊患者积极主动配合治疗的态度和行动,亦有可圈可点之处。可以说,在流感防控开展以来的这段日子,我们既见证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专业精神和负责态度,也看到了普通公民在抗击疫情时的责任意识。而正是这种公民责任的自觉担当,让我们在疫情防控方面能够尽早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危险。

在内地首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包雪阳病愈出院时,他坦然面对媒体镜头,既向被隔离者道歉,又鼓励山东和北京的两位病友不要害怕,并针对媒体“包某某”的称谓说,“我叫包雪阳,我可以告诉大家我的名字。”在严峻的疫情面前,这样一种健康向上的心态是难能可贵的:一方面,它有助于患者和治疗机构形成良好的配合,及早治愈疾病;另一方面,它有利于化解公众的焦虑心理,增加全社会防控疫情的信心。这两种作用,在北京确诊的病例中,也得到了鲜明的体现。那位18岁的女生在出现症状后,详细记录了自己的行程和身体情况,并及时就诊,为相关部门迅速找到密切接触者,为阻断疫情的传播起到了关键作用。

从已有的案例可以看出,公民在公共卫生事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既可能是疫情扩散的受害者,也是在前线防控疫情的重要参与者。在此情况下,公民有保护自己的责任,更应有保护包括其家人在内的社会公众的责任。就此次流感疫情而言,公民责任意味着公民应自觉减少疾病散播的几率,积极配合公共卫生部门的相关举措,合力维护公共利益。这种责任的履行,可能会给个别公民带来不便,但理解并克服这种不便,恰是公民责任内含的应有之义。

几日前,有海外留学生在网络论坛发出倡议,建议留学生推迟回国,若回国则在确认没染病后再行动,并保留行程中的票据以便追踪。此一倡议得到了不少留学生的认同和响应,也传递给民众一丝丝的暖意。在当前的疫情防控中,这种顾全大局、留意细节、谨小慎微的意识,体现了公民的责任感。

以后一段时间,疫情如何发展,取决于相关部门的防控能力和效率,也取决于无数公民的行动。在严峻的形势下,个人的努力也许微不足道,但是所有个人的集体努力,却能汇成巨大的力量。战胜流感病毒,离不开这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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