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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金融支持“三农”的探索与实践

2009-05-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宁夏金融支农”专题调研组 我有话说

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给“三农”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困难,农民就业、农民增收、农民发展问题日益凸现。解决好这些问题,保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事关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宁夏回族自治区从2006年起,着眼解决“三农”发展的融资难题,

对农村金融进行了探索创新,走出了一条适应“三农”特点、具有自身特色的“宁夏之路”,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累了经验,为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借鉴。

宁夏地处我国西北部,是回族自治区、革命老区和贫困人口较多地区。这里曾经是全国金融风险较大、金融案件频发区。2005年前后的银广夏、伊斯兰信托、西北证券和金鹰国际、宁夏商联等事件,严重损害了当地的金融环境,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高利贷、非法集资十分猖獗,逃废银行债务、骗贷行为屡屡发生。面对高额风险,许多金融机构只存不贷,大量资金“非农化”。在亟缺发展资金的南部贫困山区,每年近2/3的存款被上划,资金倒流城市的“虹吸”现象非常普遍。当时的数据显示,在国有商业银行对基层网点大规模撤并后,宁夏191个乡镇中有45个乡镇属金融“空白区”,97个乡镇只有一家金融机构。

面对“三农”发展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和金融服务严重缺失的现实,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并实施“金融富区”战略,将推进金融创新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以金融反贫困,以金融促就业,以金融促发展,以金融惠民生,探索出了一条切合农村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金融支农之路。

一、主要做法

为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状况,畅通农村经济的“血脉”,2006年,宁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着手对原有金融体系进行改革,通过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等措施,引导各类资金回流农村,形成了金融服务“三农”的“五种模式”。

1.改制重组地方金融机构,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贷款模式,畅通“三农”融资的主渠道

针对地方金融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宁夏启动实施了“好银行”工程。在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根除弊端的同时,下大力打击非法集资,推进诚信建设。2006年向地方金融机构下派特派监督员;2007年将银川市商业银行改制重组为宁夏银行;2008年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和银川市信用联社合并组建为黄河农村商业银行;今年初又改制成立了石嘴山银行。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制重组,激发了地方金融机构的自身活力,增强了服务“三农”的实力。改制后的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支农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基地,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宁夏银行吸引区内外13家企业增资扩股5亿元,组建枸杞、羊绒等涉农贷款中心,重点支持了200多家从事农产品收购和深加工的龙头企业,并在固原、惠农两市、县增设支行,将“金融血液”渗透到偏远农村。黄河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服务“三农”的专业银行,坚持将80%以上的新增贷款用于支持“三农”,在财政的有力支持下,组织实施了“百亿惠农贷款”工程,计划用两年时间发放100亿元贷款,集中支持一批农业龙头骨干企业、设施农业和千家万户的种养业。

2.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民间资本(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贷款直通车模式,激活各类资本服务“三农”

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吸引、聚集各类企业法人资金和自然人资金入股,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这一平台上,以“零售”方式,向农民提供小额贷款。2006年,宁夏通过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的形式,先行开展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自治区出台的《小额贷款公司招标规定》和《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发放贷款,不能吸收公众存款;支农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70%;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倍,确保了这一模式的分散灵活、机动便捷和运营安全。为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资金,宁夏推进建立了由大银行向小额贷款公司批发贷款,再由小额贷款公司向农民零售贷款的“直通车”机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具体协调下,2009年4月,建设银行宁夏分行签订了向10家小额贷款公司批发3亿元贷款的协议,交通银行宁夏分行继2008年向8家小额贷款公司批发贷款7000万元之后,又拿出2亿元资金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宁夏已发展小额贷款公司42家,覆盖了所有市、县(区),形成了科技特派员型、招商引资型、教育助学型、妇女创业型、反贫困型和助残就业型六种模式(见图一)。

图一宁夏小额贷款公司形成的六种模式

3.组建村镇银行,探索“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模式,重点扶持农民创业就业

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是低收入农户创业融资的最大障碍。针对这一难题,宁夏通过组建村镇银行,积极探索“无抵押、无担保”的放贷模式。村镇银行坚持“小额、分散、便捷、规范”的原则,对当地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带着身份证就可申请到5000元至8万元不等的贷款,具体额度视农户种养规模和实际需求而定。成立于2008年8月的吴忠市滨河村镇银行,是宁夏第一家村镇银行。滨河村镇银行通过农产品贩运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中介组织牵线、推荐,直接向其产业链、利益链上的农户放贷。今年初,为解决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创业问题,滨河村镇银行在当地甘草贩运大户推荐下,向东川村58名返乡农民工发放两年期甘草种植贷款186万元,经致富能人牵线,向新华桥村38位青年农民发放创业贷款107万元。为防止中介组织决策失误和道德风险,在自愿前提下,滨河村镇银行还与牵线、推荐的中介组织签订连带责任书,明确发生损失农户还贷困难情况下,后者应负的连带清偿责任。2008年12月,宁夏成立了第二家村镇银行平罗沙湖村镇银行。

4.设立农村资金物流调剂中心,推行“资金(物资)+农户(基地)+市场”贷款模式,全力支持农民发展生产

农村资金物流调剂中心由农民、企业自愿入股组成,在运营中紧紧围绕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上的需求,为入股农户、当地农民提供小额贷款、农资物流等全程化服务,是一个将农民信用合作、小额贷款、农资物流服务有机结合“三位一体”的微型金融服务组织(见图二)。中心打破单纯发放现金的放贷方式,将农用物资作为“放贷物”,不仅为农民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等产前服务,而且还将技术、营销等产中、产后服务纳入视野,成为联结分散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农村资金物流调剂中心于2007年开始试点,是宁夏首家农村资金物流调剂中心,由200户农民和3户企业共同发起,注册资金1000万元,理事会由4名农民股东和3名企业法人股东组成,理事长、法人代表由农民股东担任,放贷(物)一般控制在3000元至3万元。为控制风险,规定企业法人股东不能为关联企业,不得在中心贷款,单个企业法人股不得超过50%。目前这一模式已在中宁石空镇、平罗城关镇、金凤区丰登镇等地推广。

图二宁夏农村资金物流调剂中心“三位一体”架构

5.建立村级互助资金,发展“财政+农户”贷款模式,努力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村级互助资金是将财政扶贫资金作为政府配股,由农户自愿入股,同时接受社会捐赠资金,主要为当地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和流通业提供小额贷款的扶贫型金融服务组织(见图三)。宁夏从2006年开始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在工作中,由自治区向每个试点贫困村下拨20万元启动资金,吸收本村农民入股。每股1000元中,由农户投入400元,政府配股600元;特困户每股只需投入200元,由政府在配股600元的基础上再赠股200元。每户农民最多可入3股。互助资金坚持“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实行封闭运行、有偿使用、互助互济、滚动发展。互助资金组织不得跨村设立,不得吸储。农户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申请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元。申请借用时,须由五户信誉较好的家庭联保,如逾期不还,担保户应负连带清偿责任。使用互助资金需支付相当于或低于同期农信社小额贷款利率的占用费,占用费收入的40%滚入本金,60%用于分红和提取管理费。到今年4月底,宁夏村级互助资金组织已发展到108个,占绝对贫困村的100%。

图三宁夏农村互助资金形成及用途

二、初步成效

立足实际,改革创新,一系列的措施,使宁夏的金融环境逐步改善,金融支农的渠道不断拓宽,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高效安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日渐成形,在促进就业、消除贫困、推动发展、应对危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促进了就业创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宁夏把支持农民就业和全民创业作为金融服务“三农”的首要任务。宁夏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石嘴山银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通过对每位创业者提供3-5万元的小额贷款启动资金,有力地支持了农民“致富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困难群体“自主创业”,仅2008年发放的创业贷款就达到12.8亿元。盐池县惠民小额贷款公司把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村贫困妇女作为服务重点,累计为2.9万名妇女发放创业贷款9510万元,帮助60%的家庭脱了贫。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平罗县光辉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农民创业贷款3110万元,彭阳县栖凤小额贷款公司为贫困片带1630多名返乡农民工发放创业贷款2350万元。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3月底,宁夏全区新发展农村个体工商户4.3万家,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75.3万人,促进了农民增收,保持了农村稳定。

2.支持了中小企业

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吸纳了我国农业转移劳动力的80%,对“三农”发展具有很强的拉动作用。宁夏高度重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石嘴山银行设立了专门的小企业金融服务部,将85%的贷款用于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已累计放贷206亿元。宁夏银行实施了“中小企业成长之星计划”,将49.7%的贷款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累计放贷442亿元。贺兰县德晟小额贷款公司、石嘴山市骊达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贷款均超过2000万元。截至2009年3月底,宁夏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发展到了3万多户,比2005年的1.9万户增加1.1万户,平均每年增加3000多户。其中,规模以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的882户中小企业中,得到金融支持的有560多户,累计获得贷款998.2亿元(见图四),支持面达到65%。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吸纳了58.6万人的就业,而且实现增加值581.2亿元,占全区GDP的52.9%,创造了一半的社会财富。

图四宁夏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数量及其实现增加值情况

3.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宁夏把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到贫困地区设点服务。2005年以来,地方金融机构投放“三农”贷款逐年增加,累计贷款达到417.1亿元(见图五),每年增投20亿元。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和各基层农信社为38.1万守信农户发放了“绿色信用贷款证”,占到全区农户的40%、授信额31亿元。两家村镇银行将81.3%的规模用于支持“三农”,累计放贷1.3亿元。农村资金物流调剂中心累计放贷(物)6300万元。村级互助资金组织累计向贫困农户发放借款1849万元。金融有力推动了枸杞、马铃薯等13个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保障了温棚设施、补灌栽培等“三个百万亩”农业工程的实施,支持改善了农村水、电、交通等基础条件,农村面貌大为改善。截至2008年底,宁夏全区70%的行政村通了油路,94%的行政村通了客车,20%的农户用上了清洁能源,农民人均纯收入由 2005 年的2509 元增加到3682 元,增速为改革开放30年来的最高水平。

图五宁夏地方金融机构投放“三农”贷款及农业增加值情况

4.实现了自身发展

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为“三农”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同时,自身也获得了快速发展。伴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宁夏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提升,不良贷款率从2005年的8.81%下降到2008年末的2.88%。2008年,宁夏金融机构各月贷款增速始终位居全国前列,信贷总量增幅居全国第7位,人均贷款在西部12省区位居第一。与此同时,地方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显著增强,资产质量得到改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资本充足率从2005年的3.8%上升到11.7%,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从11%上升到129.5%。银行业盈利能力逐步提高,2008年实现利润35.1亿元,是2005年的3.6倍,年均增长53.3%。宁夏银行实现利润2.8亿元;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实现利润10.5亿元。尤其是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为3.7%,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排名第一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在所有市县覆盖率达到100%,贷款收息率达到100%,贷款回收率达到100%。

三、几点启示

宁夏通过改革创新,有效缓解了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三农”发展的融资难题,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宁夏之路”,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累了经验,为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借鉴。

1.必须高度重视农业的基础作用,增强服务“三农”的自觉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安天下、定民心、保稳定的基石。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现代化的推进,农业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下降,但农业的重要性和基础性作用没有变。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层推进,金融改革的“阳光”已经到了而且必须普照“三农”的时候了。宁夏的实践再一次表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支农、助农、强农之路,只有在“农”字上狠下功夫,贴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农村金融改革才能获得广大农民的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只要方向正确、思路清晰、政策有力,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的同时,也能实现自身的持续性生存发展,并具备较好的盈利空间和发展潜力;农村金融改革与城市金融改革应该协同推进,既要承认并尊重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二元”事实,更要避免由于改革过程中的体制和政策因素,强化或固化金融市场的“二元”结构,要把农村金融市场纳入整个金融体系,实现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目标。

2.必须牢牢抓住体制机制这个根本,着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实现金融业的科学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现代金融体制。宁夏在推进金融改革中,通过宁夏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石嘴山银行的改制重组,对存量体制进行了改革创新;通过组建村镇银行、资金物流调剂中心、村级互助资金等,对增量体制进行了创新。体制一改,全盘皆活,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服务质量、业务范围、产品种类、风险意识、经营效益等不断提升。宁夏的实践告诉我们,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必须牢牢抓住体制机制这个根本,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通过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较为发达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和业务品种比较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体系,才能为“三农”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农村金融改革也才能取得实质突破和进展。

3.必须充分尊重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政策措施的科学性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特点是人口聚住分散,交通信息落后;资金需求个多量小,交易成本高;农业生产具有周期性、季节性,金融服务的时效性强。宁夏在金融改革中紧密结合农村金融市场的这些特点,创新了小额贷款、资金物流调剂、资金互助等一系列方式灵活、手续简便、放款及时、服务快捷的信贷方式,增强了金融服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宁夏的实践再次证明,农村金融改革既要尊重金融发展的普遍规律,又必须尊重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金融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只有与中国文化传统有机结合起来,只有与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的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让农民有组织地参与进来,相关政策措施才能有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才能使农村金融市场不断焕发出勃勃生机。

4.必须加强风险管控,妥善处理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

风险防控是金融改革发展的生命线。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金融发展相当不足,在许多方面存在金融抑制现象,金融创新不仅现在,而且将来都应成为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主旋律。但金融规模并非越大越好,金融创新并非越多越好,缺乏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金融创新是危险的;简单依靠信贷扩张,走金融拉动型的增长道路也是难以持续的。宁夏把加强风险管控贯穿金融创新始终,先后出台《地方金融机构特派监督员工作制度》等规定,通过成立再担保集团和批发贷款公司等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宁夏的实践告诉我们,金融创新要与加强金融监管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坚持在发展中处置风险,通过处置风险加强监管,依靠加强监管来促进发展。

5.必须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支持“三农”的资金合力

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别是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依靠资金的流动带动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从而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宁夏的实践告诉我们,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并吸引城市工商业资金流向农村、农业,仅仅依靠行政手段是低效、短期的,重要的是要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及政府的政策支持,通过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并建立有效对接机制,调动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正规机构和非正规机构,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等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唯有如此,才能形成一种市场内生的拉动力和长效机制,才能形成银政携手、银企联姻、共谋发展的金融支农新格局。

(执笔人:李志伟、尹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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