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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开、公示清理高考加分

2009-05-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丰捷、姚晓丹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6日电关于高考加分政策的议论近来甚嚣尘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今天在此间明确表示,教育部已会同有关方面,要求各省清理并且规范高考加分的项目、分值以及使用范围。对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教育部要求各省招生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没有经过公示的考生,以及加分的项目和分值,将不

能计入投档的成绩。”

依据续梅的解释,高考加分或者降低分数,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国家照顾少数民族地区,还有烈士子女等特殊人群,体现对他们的关心;二是为了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体现对创新人才的倾斜,或者对于某些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的照顾。

“对清理高考加分的基本要求,就是按照当前高考招生的”阳光政策,“落实公开、公示的工作”,续梅说,教育部对此态度明确。她进一步表示,今后教育部一方面要落实公开公示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人才成长的规律,进一步规范加分项目的设置,“到底哪些项目可以加分,应该值多少分,都会进行进一步研究,同时明确严守标准,宁缺毋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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