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2009-05-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成文 我有话说

社会建设作为“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每一个公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我们国家的社会建设问题,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对社会建设问题进行了创造性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建设理论。当前,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

我们要认真学习社会建设理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工程。

维护社会稳定是社会建设的根本前提

社会稳定是社会良性运行的前提条件。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总体是稳定的。但是,由于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也积累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因素,需要我们采取对策,加以妥善解决。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强调:“必须抓住农村稳定这个大局,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农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由此可见,要大力加强社会建设,就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只有把社会上不安定的因素一个一个解决了,才能营造社会和谐的大氛围,夯实社会建设的基础。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的基本价值理念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早在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会上就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2007年10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实现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我们“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胡锦涛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为我国当前的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它告诉我们,社会的发展,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经济建设为基础,要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为重点的制度建设为内核,要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的关键因素。社会的公平正义既是社会建设的终极目标,又是社会建设的基本价值理念,各级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在执政实践中,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具体而言,在当前阶段,应在收入分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医疗、住房等各个方面,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风气。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

“民生”是与“国计”密不可分的。民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直接影响到改革发展全局。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但是,“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当前,“上学难”、“就业难”、“养老难”、“看病难”、“购房难”等呼声不绝于耳。这就说明,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党和政府在解决民生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但是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要完成的任务还很艰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就是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着力实现“五有”目标

“社会体制”是政府社会职能、社会政策、社会治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民间组织、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子系统的构成方式和运作状态。从本质上看,社会体制体现的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现实关系架构。“社会体制改革”是通过对社会各个子系统进行结构性和功能性调整,使之在结构上保持一种合理化状态、在运行过程中保持一种有序化状态。社会体制改革是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早在2006年10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就指出,要“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7年10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他再次强调,社会建设的目标就是努力实现“五有”:一是通过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学有所教”。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学有所教”,就必须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二是要通过推进劳动就业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实现“劳有所得”。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不仅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劳有所得”息息相关,而且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要通过推进养老保障体制改革,实现“老有所养”。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四是要通过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病有所医”。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基本医疗卫生体制是社会体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这都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所必须的。五是要通过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有所居”。住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安定,因而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之,要从根本上改善“五难”等民生问题,就必须从根本上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同时,也只有将社会体制改革作为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才能真正实现“五有”目标。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