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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发展规划将择机出台

2009-06-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日电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能源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已于4月2日正式启动,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广泛听取了部门、地方、企业和专家意见,初步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讨论稿,将选择适当时机出台。

“新能源发展规划可以说是‘一石三鸟’。

”刘琦表示,“一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加就业;二是应对气候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三是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提升我国能源的国际竞争力。”

据刘琦介绍,我国新能源发展规划界定的“新能源”概念包含两个方面: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的能源;对传统能源进行技术变革所形成的新的能源,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车用新型燃料等。

今后,我国新能源发展将着力做好五件事:一是把新能源放在战略地位;二是做好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三是加强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四是大力增加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五是创新体制,促进新能源的发展。目前,国家能源局还在抓紧制定风电、核电、煤基燃料、液体燃料、煤层气利用等能源行业的产品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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