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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网络实名法规遭遇执行难

2009-06-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是中国第一个要求“网络实名制”的地方性法规。但近一个月过去了,条例规定的“登记有效证件”没有得到具体实施。

在杭州网的论坛里,记者要求注册发帖,网站只需要记者提供用户名、密码、电子邮箱等几个信息,全然没有要求登记身份证

明的踪影。记者注册了一个账号,10秒钟左右搞定,随后就可以自由发帖了。杭州网、19楼等当地多个知名网站的论坛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所在的网站还没有要求注册用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准确核实网民信息,很难做到。”杭州当地一家网站的负责人表示,我们怎么核实,是让网民来我们网站当面验证,还是在注册时要求网民真实填写相关信息?目前还没有细化的规定。

事实上,“新规”一直饱受社会各界质疑。许多专家和网民担心,“网络实名制”会影响网民的自由表达权和监督权。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杨建华说:“互联网之所以成为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源自于网络发帖的匿名性和放大效应,这既能保护发帖人的安全,也可以避免石沉大海。”

“要保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护网络说话者权益。互联网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有效的‘排气阀’,而‘网络实名制’将堵塞这个‘排气阀’。”浙江大学传媒和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邵志择认为,不能因为网络言论存在一些问题而“因噎废食”。

邵志择认为,网民发表的意见有一些谣言、语言暴力等问题,但毕竟是极少一部分,守法的网民是占绝大多数的;对于喜欢造谣生事的网民,可以通过刑法等法律追究其责任,如果为防范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而让全体网民“收缩空间”,这样做会不会“矫枉过正”呢?

“实名制只能是提倡,不能用立法来强制推行。”浙江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媒体专家认为,对于互联网的管理,要坚持三个原则:有利于拓宽公民诉求渠道;有利于促进积极有效的网络监督;有利于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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