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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2009-06-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亮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8日电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通告,决定自今年6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

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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