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10日电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军区司令部联合召开了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电视会议,对山东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介绍,国家多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学费补偿和助学贷
国家预征对象为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应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要求为当年年满18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