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彩票管理条例》7月1日实施

2009-06-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亮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7日电(记者杨亮)《彩票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透露,2009年7月1日当天及以后开奖的彩票品种,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

日前,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就贯彻该条例下发通知,强调进一步规范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根据条例规定,

2009年7月1日前开奖的彩票品种,彩票中奖者应当按照财政部批准的游戏规则规定兑奖,逾期未兑奖奖金的处置按现行彩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2009年7月1日当天及以后开奖的彩票品种,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兑奖期限的最后一天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奖事宜办理时间为彩票销售机构的工作时间;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按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执行。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