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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格规范今年高校招生工作

2009-07-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玉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日电教育部今天下文要求各地各高校严格规范2009年招生录取工作,从录取过程、招生计划调整等方面明确提出六大要求。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据各地上报数据统计,今年全国高考期间现场查获违规考生2219人,占实际参考人数的万分之二点三,高考违规率比2008年万分之二点六进一步

下降,考风考纪总体良好,实现了“平安高考”的目标。进入7月,高校录取工作陆续展开,教育部对今年的录取工作提出:

各地各学校严格规范招生计划调整执行工作。确需调整计划时,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征得主管部门和计划调入及调出地的省级招办同意,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使用调整计划时,严禁指名录取考生、严禁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全过程、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信息查询以及信访申诉的渠道和办法。所有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经有效公示确认无误后,方可按加分投档录取。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和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严禁高校避开省级招办违规录取考生,通过虚假宣传、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高校通过社会中介或中学教师自行组织生源。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教育部再次提示考生和家长,凡以“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名义进行的所谓军校招生,均属欺诈,不要轻信。

各高校开学时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时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传送的电子档案和寄送的录取考生名册、纸质档案进行核对。对材料不全或有疑点的考生,要展开核查。自2009年起,各省级招办上报所有考生录取数据库,均须上报电子照片信息,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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