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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宪法法院裁定推迟批准《里斯本条约》

2009-07-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怀成 我有话说

本报柏林7月1日电德国联邦宪法法院30日裁定,在对《里斯本条约》做出加强德国联邦议会权限的修改前,德国联邦总统霍斯特・克勒不得签字批准该条约。

联邦宪法法院副院长福斯屈勒表示,德国宪法允许德国加入《里斯本条约》,但德国议会在欧洲一体化方面的责任和发言权必须得到加强。他说,《

里斯本条约》中有关德国议会参与欧盟决策过程的附加条款尚存不足之处,必须加以修改。

德国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于2008年先后批准了《里斯本条约》。但按照法律规定还需德国联邦总统克勒在条约上签字,批准该条约的法定程序才能得以最终完成。在德国议会通过《里斯本条约》后,部分议员向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起诉《里斯本条约》违宪,损害德国议员的权利。克勒因此决定推迟签字,等待联邦宪法法院裁决。

《里斯本条约》最迟须在2010年年初生效。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使德国联邦议院不得不尽快修改有关附加条款,以期《里斯本条约》得以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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