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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省级人大常委会诞生的前后

2009-07-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袁祥 王逸吟 我有话说

编者按30年前的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修改后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这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

,是健全地方政权体制的重大举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为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本刊陆续推出“第一个的故事”,今天刊登的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讲述的第一个省级人大常委会诞生的故事,请予关注。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修改后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当年,全国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也就在这一年的8月14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这是我国设立的首个省级人大常委会。

我国首个省级人大常委会是怎样设立的?又是如何代表西藏各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的?6月27日,在人民大会堂西藏厅,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向记者讲述了那段不平凡的故事。

常委会刚设立的时候,怎么开展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当时确实是摸着石头过河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正当西藏各族人民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当家作主、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的时候,却遇上了‘文化大革命’。”热地今年71岁,亲身经历了西藏的巨变。在他的回忆里,那段历史仿佛就在眼前。“西藏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不可能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上议事日程。1979年8月14日,西藏自治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的规定,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地方政权组织,选举产生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常委会组成人员。

当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5人,其中藏族27人,占60%。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共12人,其中藏族8人,占67%。“首任主任是阿沛・阿旺晋美,我是第一副主任,陈竞波、苗丕一、王静之、胡宗林、王运祥、德格・格桑旺堆、次仁拉姆、崔科・顿珠才仁、朗顿・贡噶旺秋、生钦・洛桑坚赞为副主任。”

热地的记忆是:“常委会刚设立的时候,怎么开展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当时确实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摸索经验。”

“我记得,1979年8月24日,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是阿沛・阿旺晋美主任主持的,他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构人员,要少而精,要灶小火力旺。会上他还宣布,他经常在北京,不在西藏,委托我全权负责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后来自治区党委决定由我来担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这次主任会上,还决定设立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处等机构,当时的人员编制只有十几个;决定通常情况下每周一召开一次主任会议,开始建立了主任会议制度。”

但是,当时对设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有些不同看法。“有人说成立这个机构干什么?有人说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没什么作用。”热地笑着说。

后来,在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确实有着非常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常委会设立之前,人大没有专门的常设机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权力得不到及时的行使。设立常委会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开始运转,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了各级国家权力得以经常性的、充分的行使。

热地强调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对于推动西藏民主法制建设,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增进民族团结,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常委会的主任是由藏族公民担任吗?”热地回答记者说:“是的,历届都是如此。我担任了自治区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历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比例都在60%以上。2007年通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的3.4万多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

30年间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254件,成为维护西藏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保护神”

公路运输对西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西藏80%至90%的物资和进出藏人员,全部都是靠公路运输。当时群众都说:“西藏的形势好不好,就看公路上的车多不多。”所以,为了加强公路路产保护,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西藏自治区公路路产保护奖惩办法》。

“维护路产安全,保证物资供应只是一个方面,西藏地处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在西藏的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中,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的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重要决定决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热地一一向记者道来:

针对1987年9月27日拉萨开始出现的大规模骚乱闹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1月23日作出了《关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活动的决定》;

针对1987年至1989年拉萨不断出现最后演变为打、砸、抢、烧、杀的骚乱闹事的示威游行,1990年5月15日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针对1995年5月14日,达赖违背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在境外擅自宣布所谓班禅转世灵童的恶劣行径,西藏自治区人大于1995年5月25日作出了《关于坚决反对达赖擅自宣布班禅转世灵童的不法行为的决定》;

去年拉萨“3・14”事件之后,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3月29日作出了《关于强烈谴责达赖集团策划煽动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打砸抢烧的罪恶行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破坏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议》;

……

热地还特别提到今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决定》,“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以此隆重纪念和永远铭记这个百万农奴获得解放、获得新生的伟大日子。”这位曾经身为农奴的历史老人深情地说。

据统计,30年间,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254件,成为维护西藏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保护神”。

“125”和“370”这两个数字见证的是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人大监督的历史

在热地的回忆中,30年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义务教育法及实施办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实施办法、食品卫生法及实施办法等125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370多次。

“125”和“370”这两个数字见证的是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人大监督的历史。

西藏的环境保护是一个世人关注的话题。有一个时期,人们的环保意识淡薄,采挖沙金、乱砍滥伐森林,严重破坏了牧区的草场,严重污染了水资源,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督促下,自治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禁止了采挖沙金,有效遏制了乱砍滥伐行为。热地说:“人大常委会的督促检查,有效地促进了西藏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条件。同时,西藏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也逐步得到了增强。”

更重要的是,“设立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于不断增强西藏各族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热地一个很深的体会。

几十年来,由于西方反华势力和达赖分裂主义集团的渗透、分裂、破坏,西藏曾接连不断地发生过多次骚乱闹事和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但是,相当一部分参加骚乱闹事的僧人和群众,根本不知道他们的行为是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热地说:“去年3・14事件之后,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西藏实际,对藏传佛教寺庙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力度宣传宪法、法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很多僧人和群众说,经过学习和教育,我们才知道过去参加骚乱闹事是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今后再也不会参与那样的活动了,感谢党和人民政府挽救了我们。”

回首30年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走过的历程,热地给出了一段深刻的总结,他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西藏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代表西藏各族人民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当家作主权利,以主人翁姿态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增进民族团结,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6月27日,热地在人民大会堂西藏厅向记者讲述西藏人大常委会设立的故事。晓蔡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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