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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事件严重违背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

2009-07-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魏武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针对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哈吉・希拉伦丁・陈广元7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暴徒的行为严重地违背了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负责人,对此表示严厉的谴责和非常的愤慨。”

陈广元强调,伊斯兰教主张反对杀害无辜,而暴徒这一次居然杀死了156名无辜群众,致使上千人受伤。“从伊斯兰教角度看,他们的罪行是非常严重、不可饶恕的。”

陈广元说:“根据伊斯兰教教义,杀人是严重的罪行:杀害一个无辜的人,就等于杀害了全人类。”

从听到这件事情,到从电视里看到那么多暴徒到街上打砸抢烧,陈广元说:“我非常气愤。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我首先认为这是一件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陈广元强调说,伊斯兰教的宗旨是讲和平,讲中庸,讲人道,伊斯兰一词本身的意思就是和平与安定。

“我们国家安定团结,正在发展和改善民生。恰恰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这些暴徒破坏了社会稳定,破坏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破坏了社会秩序。”陈广元认为,这件事情不是孤立的,因为它受到境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纵容、唆使和指挥。

陈广元说,一方面境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对暴乱进行指挥、操纵和纵容;另一方面国内一些居心叵测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具体实施犯罪活动。“这是他们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搞的一起打砸抢烧事件,非常残忍,非常不得人心。”

“这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已经对国家、对新疆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损失。”陈广元非常担忧伤员的情况,“我担心,一些重伤者还可能有人去世”。

陈广元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希望新疆各族人民保持稳定,不要听信谣言,不要上那些分裂分子的当,更不要参与这些害国害民的违法活动。要坚持爱国爱教,保持我们国家的稳定,保持各族人民的团结,维护法律的尊严。使新疆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建设自己的家园。”

“我希望创伤尽快抚平,新疆重新回到和平的环境中。”陈广元说。

“我在这里也严厉警告境外那些敌对势力,我们的国家是团结的、稳定的、坚如磐石的,你们的阴谋诡计是不会得逞的。”陈广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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