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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修改甲流诊疗方案

2009-07-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4日电卫生部日前修改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新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13日正式发布施行,今年5月8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和5月15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出院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新方案称,重症病例是指合

并肺炎和/或低氧血症、呼吸衰竭等人群。这为今后重点保证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提供了依据。新方案还对抗病毒药物的使用进行了规范,提出对临床症状较轻且无合并症、病情趋于自限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无需积极应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对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达菲)治疗。

新方案中还明确,只要体温正常3天,其他流感样症状基本消失,临床情况稳定,咽拭子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就可以出院,这与之前的出院标准相比有所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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