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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陕皖闽四省率先发布医改方案

2009-07-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陈旭、胡晓军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8日电(记者陈旭、胡晓军)近日,江西、陕西、安徽和福建四省已经率先下发了医改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本省医改工作。四省的改革实施方案强调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改革内容设计上,四省均以国务院医改实施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工作为重点,明确量化了工作指标和时间点。

在江西省下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了财政支出结构。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相关经办机构正常经费和人员编制。制定并实施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实行基本工资全额补助。逐步健全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政府补助机制,从2009年起,在县财政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再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陕西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实施方案》,确定了2009年重点实施的十项改革任务,包括扩大医保覆盖面、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统一的医保体制试点等。2009年该省省级投入36亿元用于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在开展新农合方面,安徽省积极推进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随家长参加新农合。全面推广新农合门诊统筹,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30%。农业人口较少的市辖区新农合实行市级统筹。

福建省制定省级基本药物补充目录。在不低于30%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试点,在落实政府投入政策的同时实行零差率销售。年底前初步建立起基本药物供应网络,实现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三统一”。

此外,四省均成立了由省长或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并要求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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