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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应听取公众意见

2009-07-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魏文彪 我有话说

新医改方案规定,我国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而且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物报销目录,可见基本药品目录能否制定得合理、有效,将直接关系到患者与民众能否享受到高效、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关系到患者

与民众从医改中所能获得的实惠程度。另一方面,基本药品目录制定得合理,还能引导药品生产企业更多地生产高效、廉价药物,能对我国药品生产方向起到引导作用。

笔者认为,尽管公众不像医疗卫生工作者那么专业,但是对于哪些药物治疗某些疾病卓为有效,同时价格又比较合理,还是比较清楚的,尤其是一些常年看病吃药的人。征求他们的意见与建议,有利于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更为符合药品治疗有效又价格合理的要求,同时参考公众意见与建议制定的基本药物目录,也能更具针对性地满足广大患者与民众对于药物的需求。

当前正在进行的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工作,只是在有关部委与相关系统内部进行,没有通过征求公众意见与建议等方式对外开放。其实,征求公众意见与建议,让公众参与到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当中来,才能使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在更大程度上沿着制度设计初衷的方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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