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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民族政策合国情顺民意利民生

2009-07-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章喻之 我有话说

7月21日国家民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指出,“东突”分裂新疆的活动76年前已经存在,与当代中国民族政策毫无关系。中国的少数民族分布在全国各地,在全国普遍实行国家制定的民族政策。发言人表示,中国的民族政策符合国情,将长期坚持,决不会因为某一事件、某一个地方有什么暴力事件而放弃长久坚持的成功的民族政策。

大量事实表明,乌鲁木齐“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分裂分子蓄意制造的一次阴谋活动,它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的严重暴力犯罪,搅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各族群众都成了这次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受害者。近期以来,各族群众对此事件一致发出了强烈的愤慨和谴责。维护和实现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是我国现行民族政策的首要目标。“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完全违背了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依法严惩分裂分子,符合我国的民族政策,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以来,无论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是在各民族杂居地区,团结和睦、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始终是生活在一起的各民族同胞的共同实践。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项权利保障越来越完善,成绩和进步有目共睹。在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过程中,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族人民血脉相连的情谊越积越浓。实践证明,党的民族政策符合国情、顺应民意、顺应时代,充分保障了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推动了我国民族关系的大发展。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存在差异。我国现行民族政策在制定和实施上充分考虑了这一现实。比如在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和文化方面,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方面,规定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加分等优惠政策,在普通高校开办了民族班、预科班。目前,全国民族院校在校生超过了20万人。近年来,国家还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实施文化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万里边疆文化长廊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极大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和民生改善。这些富民惠民的各项政策,还将长期稳定地坚持下去。

人民盼富裕、国家盼昌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当前,在我国民族政策的指引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成为民族关系的主流。“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影响不了我国民族团结的大局。相反,经历了这次事件,各族群众更加认识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更加认识到坚持和完善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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