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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不可轻言废止

2009-07-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曹建文 我有话说

北京市首个限价房――海淀区西三旗旗胜家园交房仅半个月,小区里就出现房屋出租的现象,引发了舆论的持续关注。据媒体报道,北京市自2007年年底调整经济适用房政策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已经配售的经济适用房总量达1.15万套;但政策性住房制度,从最初审核申请者的资格到入住后的监督管理,存在不少漏洞,保障制度顺利实施的

一些规定更像是“一纸空文”。

武汉经适房6连号丑闻的迷雾尚未散尽,北京西三旗限价房“未住先租”的争议就接踵而来,接连发生的保障房争议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使沉寂了许久的取消或停建保障房的声音再次响起。

取消或停建保障房的声音,最初源自开发商,从在商言商的角度考虑,开发商维护自己的利益,发出此类的吁求,并不使人奇怪。但令人费解的是,一些专家学者也开始附和并力推此类观点,以保障房易滋生腐败、监管存在漏洞和社会监督成本太高等为由,主张废止保障性住房。

专家的上述意见,理由并不充分,逻辑更显混乱。如果仅因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存在腐败或不公平因素,就予以取消或停建,那从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湖北省麻城市委书记邓新生等贪官的落马来看,商品房领域的腐败岂不是更严重,问题更多?遵循上述理由和逻辑,是不是商品房也应取消或停建?商品房市场也应关闭呢?罔顾自己的学术操守,屈从于房地产商的蝇头小利,如此专家,难怪不受民众“待见”,而被贴上“砖家”的标签。

面对高企的房价,身往何处安放?许多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型城市的普通市民,恐怕大都会发出如此的感叹。对像北京这样的大都市的普通工薪阶层而言,如果不是靠“啃掉”父母几十年的积蓄,再加上“透支”自己未来二三十年的收入,要在市区地段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硬要将这一部分人完全推向商品房市场,他们的生活乃至生存都将存在很大问题,正因如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注重发挥保障房维系社会和谐运转的重要作用。我国也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时,将保障房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予以安排。

保障房建设自推行以来,圆了一大批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梦,这是一个谁也无法否认的基本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保障房制度本身是一个良性的制度。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保障房制度在运转中也确实存在一定的腐败和不公平因素,有的性质还很恶劣,影响非常坏。正像腐败问题要靠反腐败解决一样,制度运行中衍生出的问题也必须依靠完善制度来加以解决,舍此别无他途。而专家提出取消或停建保障房的高论,就是典型的庸医误诊。相反,在国际金融危机的阴霾尚未完全散去的今天,坚持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力度,并进一步完善监管举措,仍当是解决住房这一民生难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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