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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

2009-07-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我们可以不研究飞机,但不能回避垃圾。”垃圾的重要性可以上升到国策的高度上来谈论,因为它关系民生,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无法回避。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高级工程师王维平根据多年研究,提出的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对策,对今天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

上策:减量化――不

产生垃圾或者少产生垃圾

“与其巨额投资,长期背负沉重的运营负担,不如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产生垃圾之后能转化为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王维平说,“用通俗的话说,与其大规模建设垃圾处理厂,长期背负着沉重的运营负担,就不如少产生垃圾。”

王维平说,垃圾减量不是技术问题,主要是管理上的问题。“垃圾问题不是一个部门能管的,涉及到好几个部委,建设部作为执行固废法的一个部门,权力有限,比如净菜进城由农业部管,限制包装由商务部管,旧货交易归发改委管。”他说,要想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政府的综合协调能力,所有涉及的部委都要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要建立一个常态化协调机制,全面依法行政。

生活垃圾中,随着现代化进程推进,多数居民住上了双气(煤气、暖气)住宅,城市居民的日常食品改为冰冻、干缩、预制的成品和半成品,家庭垃圾中的煤灰以及瓜皮、果核等食品废弃物大为减少,而各类纸张或塑料包装物、金属、塑料、玻璃器皿等大大增加。根据抽样调查显示,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垃圾(厨余、果皮)占44%,废纸张、废塑料和废金属约占37%。特别要指出是,在生活垃圾中,体积的80%、重量的27%是包装物。这些是提出新策略的重要依据。

减量化、资源化该如何做?针对中国的城市垃圾现状,王维平提出了几条行之有效的具体应对策略:净菜进城,限制过度包装,发展废品回收产业,鼓励旧货交易,实行垃圾分类。

中策:资源化――把垃圾转化为资源

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王维平15年前就断言。

产生垃圾以后,要尽可能把垃圾转化为资源,进行回收利用。王维平说,垃圾资源化有五大环节,缺一不可。一是废旧物资的有效回收系统,将废旧物资包括废纸、塑料、金属、废汽车、轮胎等都回收集中以便加工。二是规范的再制造业。废旧物资在再制造过程中不能影响环境,要执行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也包括高效利用和低排放等要求。三是再生产品的市场培育。如果再生产品的市场培育不好,再制造业就不景气,这样回收体系就会萎缩。因此,需要政府下大力气加以提倡和引导,并带头使用再生产品。四是所有再生产品都需要有全面的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五是要有逐步健全的法律法规及各类标准体系。

在王维平看来,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之后,还应发展资源―产品―资源再生的循环经济模式,抑制传统产业结构下资源―产品―污染排放,造成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的恶性发展模式。或者说,要从高消耗―低利用―高排放的发展模式,转化为低消耗―高利用―低排放的模式,实现中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他清楚地记得,在日本东京,有5000名左右废报纸回收者。他们串街走巷,上门服务。公民把废报纸搁置门口,回收者根据纸量多少回赠礼品――手纸或胶卷。此举使东京废纸回收率高达75%,每年可减少进口木材300万立方米。王维平还了解到,东京垃圾分类收集再生利用后,18年间少产垃圾2000万吨。节省收集、运输、转运和处理费用约100亿美元。在日本,王维平从资源―产品―资源再生的循环经济中看到岛国希望。比照中国,传统产业结构注定走向以高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而谋求经济发展的道路。王维平认为,纠偏的惟一路径是循环经济和建设两型社会。

早在1999年,王维平利用自己9个月的双休日,跟随拾荒者捡垃圾、运垃圾、卖垃圾、加工垃圾,同时琢磨垃圾对策。9个月后,王维平以严谨的分析论证,证明拾荒大军是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的实践者,同时也是循环经济的推动者。“其实,综合国内外信息,提出正确的思路不难。难的是让它成为国家意志写入法律,并让各级政府、官员理解好、操作好,为此,我努力了二十多个春秋。我不是理论家,只是更喜爱实证研究和可操作性研究。”他说。

下策:无害化――争取100%的无害化处理率

末端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很多,其中主流方式有三种:垃圾卫生填埋、焚烧发电、综合处理。王维平说,我们提出争取100%的无害化处理率,但是做起来很难,这只是生活垃圾处理的下下策。

我国一开始就是基于无害化处理垃圾的,90%以上的垃圾都是通过卫生填埋的方式解决,大量投资,大量占地。王维平介绍说,垃圾填埋场的无害化有详细的国家选址、建设标准,运行管理、工艺技术和污染防治标准。他说:“这种方法处理量大、工艺简单、投资省;但是它的缺点是占地面积太大,对于土地资源的侵占和破坏相当严重。一个填埋厂通常10年,甚至7年就填满了,还要寻找新的填址,比较困难。为此,后来发展为焚烧制能。”

填埋,是当前许多地方处理垃圾的主要方式。它包括坑底的六层防渗处理,防止渗沥液污染地下水;及横向导排垃圾堆体中的污水,进行处理;竖向导排堆体中的气体,集中发电。但仍难控制臭气等局地污染问题。当城市化不断发展,城市规划不断向外扩张时,垃圾填埋就成了城市管理者面前一道棘手的难题。上海、南京、广州、成都,垃圾填埋导致的污染问题频繁出现。有报道说,北京市一年产生的生活垃圾672万吨。如果这些垃圾按照5米高×1米宽的规格沿北京三环路堆放,全长48公里的三环路将被这些垃圾整整围绕20多圈。阿苏卫、六里屯、高安屯、南宫、安定等填埋场,与周边居民的关系都曾处于紧张之中,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2005年《各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显示,当年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仅为51.7%。建设部2006年调查表明,全国600多座城市,有1/3以上被垃圾包围。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5亿平方米,相当于75万亩,相当于新加坡国土面积的80%、香港地区总面积的50%。这对寸土寸金的城市来说,是多大的浪费啊!

焚烧也是解决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一条措施,放眼全国,大规模的垃圾焚烧建设高潮已经掀起:哈尔滨、大连、天津、上海、深圳、宁波、温州、武汉、重庆、广州、太原,这个名单中的城市还在不断增加中。这方面,北京已经远远走在深圳之后:深圳已建垃圾焚烧发电厂7座,日处理垃圾11370吨,焚烧发电处理量已占总处理量的40%以上。北京市市政管委会的资料显示,2008年北京市处理的生活垃圾中,94.1%采用卫生填埋方式,3.9%采用堆肥方式,仅有2%采用焚烧方式。

王维平说,相对填埋处理方式而言,垃圾焚烧发电可节省70%的土地,同时能够产生新的能源。不过,焚烧发电是有条件的。王维平阐述了三个条件:第一,垃圾热值要达到每公斤4200千焦耳以上,这样垃圾烧得着,不用助燃。第二,垃圾产生量要求每天600吨以上,因为低于600吨产生量,垃圾焚烧不能稳定产电,其热利用就差了。第三,垃圾焚烧发电一次性投资比较大,需要有资金保障。

然而,我们不能忽略焚化带来的其他问题。王维平说,从化学的角度说,高分子材料在320度到820度之间的中低温燃烧情况下,会释放出十几种呋喃类物质,这些有致癌作用的物质统称为“二恶英”。通过实验发现,焚烧的温度低于320度或者高于820度,都不会产生二恶英。这就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次启用,持续稳定运行,不能频繁停炉。如果停炉,在降温过程中,温度从820度到320度之间的时间必须控制在三秒钟内,防止二次合成二恶英。所以,如果控制得好,垃圾焚烧发电时的“二恶英”问题基本上可以解决。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德国、荷兰、比利时早已相继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日本已有4600座停建,美国也有超过137座停用。我国的50多座焚烧炉,有不少也一直未能满额度正常运转。

针对人们对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误解,王维平说:“实际上并不能做到绝对无害化,花粉过敏都能致人死亡,国际上通常用污染控制标准来表示,是指人为控制到基本不对周围环境和人群造成危害的程度。”所以,这也只能是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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