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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新举措

2009-07-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颜维琦 我有话说

今年,城镇能够提供的新增就业岗位约1200万个,而需要就业的人数达2400多万人。此外,全国农民工约2.25亿人,其中跨乡镇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已达1.4亿人,还有大量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我国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状况将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存在。大力开发新的就业岗位迫在眉睫。家庭服务业就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重

要领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如是表示。

对沈阳、青岛、长沙、成都4个城市居民的调查显示,约40%的家庭需要社会提供服务。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已达8.1%。其中,空巢老人约2340万人,0-14岁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19.4%。按城乡人口4.5:5.5的比例计算,仅城市老人和儿童就有1.6亿人,其中大量老人和儿童需要家庭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生活方式多样化以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城乡居民对家庭服务的需求将不断增加。

但不容否认的是,我国的家庭服务业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行业组织化程度不高、市场管理不规范、行业管理体系和制度尚不健全。“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大量的家庭服务人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和办理社会保险,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滞后阻碍了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一位长期关注保姆群体社会保障的学者告诉记者。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由人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个部门共同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开始了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实质性探索。

“发展家庭服务业,对缓解就业压力,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特别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造成的负面影响都将发挥重大作用。”尹蔚民表示。他透露,今年要重点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相应的政策规章,包括健全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等。

家庭服务业既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行业,也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行业,需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解决市场供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积极培育家庭服务品牌,促进家庭服务企业向连锁化、集团化发展。此外,还要重点研究如何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对口衔接、从业人员职业培训以及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等问题,切实增加就业、服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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