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人 就乌鲁木齐“7•5”事件相关问题答新华社记者问

2009-08-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毛咏、周生斌 我有话说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5日电8月5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人就乌鲁木齐“7・5”事件相关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谈到乌鲁木齐“7・5”事件最新伤亡人数及民族构成,这位负责人说,到目前为止,乌鲁木齐“7・5”事件已经造成1700多人受伤、197人死亡。其中,无辜死亡的1

56人(汉族134人、回族11人、维吾尔族10人、满族1人);在其他死亡人员中,有的是因为实施暴力犯罪活动被当场击毙的暴徒,有的身份还有待辨认。

在回答乌鲁木齐“7・5”事件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处理情况的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说,对乌鲁木齐“7・5”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国司法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他们的各项诉讼权利。在办案中,侦查机关依法客观、全面收集案件证据;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目前,部分违法犯罪行为轻微的被羁押人员已经从轻处理,获得释放。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法获得法律援助、辩护。据了解,目前尚没有乌鲁木齐“7・5”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提出法律援助和辩护要求。

记者问:据外电称,我官方透露在乌鲁木齐“7・5”事件中有12名暴徒死亡,能否予以证实?这位负责人说,在依法处置乌鲁木齐“7・5”事件中,中国公安民警、武警官兵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克制,面对无辜群众和自身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有的甚至被暴徒打死打伤的情况下,在鸣枪示警无效时,依法开枪制止暴力犯罪,当时击中12名暴徒,其中3人当场死亡,有9人在救治中死亡。

记者问:有外电称,中央民族大学一名维吾尔族副教授因牵涉乌鲁木齐“7・5”事件被羁押,此事是否属实?这位负责人说,经了解,中央民族大学没有因乌鲁木齐“7・5”事件受到刑事追究的维吾尔族教师。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