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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水“家庭医生责任制”

2009-08-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易运文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8月11电身体有病的时候不想上又挤又闹的医院怎么办?能够打个电话让医生上家里看病该多好。这样让人憧憬的情景即将在深圳每个普通市民家里成为现实。据深圳市卫生部门刚出台的《深圳市实施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试点工作方案》透露,该市从下月开始将在社康中心实施“家庭医生责任制”试点项

目,到2015年,全市80%的社康中心开展家庭医生责任制,50%家庭签约拥有自家的家庭医生。

据深圳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家庭医生责任制是以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社康中心为技术依托、社区居民及其家庭的健康管理为工作内容、建立契约关系为服务形式的新型医疗保健服务模式。深圳的家庭医生将对所负责的家庭中的成员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就诊服务以及合同内家庭重点保健人群(老人、儿童、孕妇和慢性病患者)的预防保健服务。

什么样的医生才能具备家庭医生的资质?深圳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托市社区健康服务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成立家庭医生专家委员会,构建家庭医生库,家庭医生库成员实行资质认定、评审等核准机制。入选家庭医生库成员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临床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3年以上;二是为人正直、品德高尚,富有爱心及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与社区居民的关系和谐;三是接受过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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