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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债务,应先偿还农民工

2009-08-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宋晓梦 我有话说

2009年湖北省高考作文的题目是《我站在……的门口》,记者不知道,如果秭归一中的学生们看完下面这个为他们的新校舍付出了汗水、泪水并且至今备尝艰辛的农民工的故事,他们再站在自己学校、宿舍楼的大门口,会有怎样的感受?

农民工张宜顺发来短信

今年6月16日,江苏省沛

县农民张宜顺给记者发来一条短信:

“近一段时间,我被我们当地法院从我打工的山东工地抓回来,刑拘15天,原因是我欠农村信用社的8.6万元贷款已10多年没还上。我想求您再帮帮我,再找找郑副厅长,请他给学校写封信,学校就有希望给我解决。”

张宜顺曾经是江苏沛县一名农民建筑施工队的队长,他说的郑副厅长是湖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郑永年。张宜顺说,11年前,他率领由村民组成的建筑施工队,为搬迁到秭归新县城的秭归一中建宿舍楼,当时向信用社贷款8.6万元购买了施工设备。结果学校拖欠施工款,导致张宜顺至今无力偿还这笔贷款。

其实张宜顺早就有可能被刑拘,只是前些年因为他还能用自己打工的收入,加上从儿子微薄工资中挤出的一点钱,勉强还上银行每年8000多元的利息。已经56岁的张宜顺,虽然仍在到处打工挣钱,但毕竟岁数不饶人,今年他就有点撑不住了,结果没能还上利息。

张宜顺告诉记者,他被刑拘释放那天,当地的法官对他说:“如果还不上钱,一年可以刑拘你3次,每次15天,也可以一次45天。而且你的贷款保证人也要被刑拘,也是每年3次。”张宜顺问法官:这种刑拘的规定有没有文字依据?法官说:“这不是你管的事,逮你就有逮你的理由,你的任务就是想法还账。”

6月28日,张宜顺在电话中告知记者:儿子刚刚向朋友借到了4000元,妻子向娘家人借了4000多元,总算又凑上了这一年要还的利息,贷款可以推迟一年还,他又可以有一年不被刑拘了。

讨债未果11年

2006年11月,记者第一次在北京见到张宜顺。此时他已为讨回被学校拖欠的工程款奔波了七八年。听完他的投诉,看过相关证据材料,记者和其他两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共赴秭归新县城,调查核实并试图帮助张宜顺。

张宜顺认为,其实学校欠他款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数字上产生了分歧。校方把3个楼梯的钱算成了一个半的――忘了乘以2,应该铺三层砖的钱算成一层半的,也少算了近一半,等等,但学校并不这么认为。当时张宜顺为了保住这份好不容易找到的活儿,虽然向学校反映了情况,但不敢太较真,垫付了工程款。他相信学校领导是党员、是知识分子,“他们眼看着我们赊账买的料,不会不还!”

但记者一行到秭归以后,当年欠他债的一中校长已升任县督学,现任校长让张宜顺去上诉,并对他说:“法院让还,我们就还!”可是张宜顺不可能再打官司了――按当时的费用,打一场官司不管输赢都要好几万元,而以他的还贷记录,再不会有任何一家金融机构肯借给他钱。况且即使花钱打了官司,也不一定能把工钱要回来。

记者把张宜顺的处境告诉学校领导。当时温家宝总理正在抓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记者希望现任校领导注意这个大背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解决。可一位校领导告诉记者:他们为盖新秭归一中拖欠款项近2000万元,涉及几十个单位,如果还了张宜顺一个,就会有第二第三个来要。学校现在连发教师的奖金都困难,优秀教师已经出现外流,如果都来要账,学校的正常运转就会出问题。

记者追问这位校领导:“怎么会欠下这么多账?”他说,国家的搬迁费是按原来的学校规模发的,可到新县城,学校想按示范高中标准建,操场、实验室、教学楼、图书馆等都得达标,钱肯定不够。

按当地规定,外地工程队欠当地的材料款必须还清,否则不能离开工地。张宜顺拆了东墙补西墙,把材料款还清了,但工人的工资和当初向亲戚、朋友、信用社借的高息贷款却还不上了。

从宜昌回到北京以后,记者托人找到北京市某建筑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张宜顺一案进行咨询;之后,又找到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的一位教授,请他分析案情。他们都认为,张宜顺追讨学校拖欠工程款的行动是正当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2007年11月,记者又利用到武汉采访的机会,将中国政法大学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记者写的一份《张案简介》,当面递交给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郑永年,并恳请他为帮助民工主持公道。记者在案情简介中写道:

……1998年,张宜顺率领100多名民工为秭归一中建学生宿舍楼,工程结束后,已8年要不回学校拖欠的33万元工钱。由于当年的施工队员经常上门向张宜顺追讨工钱,张妻曾被逼喝农药自杀,后送医院抢救自杀未遂;张本人曾爬上他建的学生宿舍楼欲跳楼自尽,后被工人发现救下。

记者回到北京后,将有关材料送交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该中心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初审、复审,不久前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考虑到张为此案已经负债累累,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整个过程全部免费。

……

希望湖北省有关部门领导能对此案给予重视,促请秭归县第一中学尽早依法归还民工工钱。

2008年,张宜顺用打工挣来的钱再赴湖北。从1998年工程结束后,他为讨工钱几乎年年都去。他不能不去,他的儿子已经30岁了,女朋友交往了快5年,就是没钱结婚,因为小张的钱都用来帮老爸还账,女方家长意见很大,张宜顺怕婚事有变,必须进一步加紧催款。

郑永年热情接待了张宜顺,并告诉他,已将光明日报记者反映的情况批示给学校,要他们实事求是,认真处理。张宜顺赶到秭归县城找到一中领导,他们要张宜顺再去教育厅要另外一张批条。这时,张宜顺身上的钱已不够来回跑,只好先回家再度打工挣钱,为下次讨工钱做准备。直到被江苏沛县法院将他从山东打工的地点抓回并刑拘。

出路在哪里

接到张宜顺被刑拘的短信后,记者给郑永年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介绍了张宜顺的处境。记者最后写道:“如果张师傅因此发生悲剧,我们的良心将会终生不安!”

第二天,郑永年回复说:“老张与秭归工程纠纷事,我多次责成厅办公室主任与秭归协商解决。由于时过境迁,领导几经变动,一直协调不下来。最近我已退居二线,更难出面。你有什么好想法,盼示。”

张宜顺的讨债之路似乎陷入了山穷水尽。

其实,与张宜顺命运相同的农民工并非个例。一些学校拖欠教育债务,已使他们的生活陷入窘境。像张宜顺这样含辛茹苦漫漫追讨的有之;讨不到工钱,就用沙石封堵学校大门和教室门的有之;学校被施工队追讨欠债干扰正常上课秩序,学生只好在走廊或露天上课的有之……由于催讨不果,学校被告上法庭的事也时有发生。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普九”欠债约500亿元,高中欠债约1000亿元,大学欠债约5000亿元。拖欠的款项基本是修建或扩建校舍、购置设施、设备之类。拖欠的直接原因,有的是因为人事变动;有的是受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还有的学校借款时就没打算还,故意赖账。拖欠内容包括: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施工单位的垫付,个人集资款等。

让人欣慰的是,偿还教育欠债问题已进入决策层视野。偿还的主体将是国家、学校。但是在偿还次序方面,专家们尚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先还义务教育方面的欠款,因为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最大,然后是大学,再次是高中;另一种看法认为,无论哪一个学段的教育欠债,都应先偿还农民工。参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起草工作的北师大教授刘复兴持后一种观点。他认为:张宜顺的个案非常具有典型意义。教育债务,不仅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而且威胁到他们的生存。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许多在城市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纷纷返乡,优先偿还学校拖欠他们的债务,不仅是政府和学校的责任,而且对于缓解他们在生活、生产上的燃眉之急具有重要作用。况且一般拖欠农民工的款项数额并不是很大,政府部门和学校比较容易操作。而这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具重要意义。

让人充满希望的电话和短信

今年7月2日,记者在办公室里接到刘复兴教授的电话,他说:在新一轮“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中,他在自己负责的那一部分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债务先偿还农民工”的观点,他还表示,之所以这样强调,与记者反映的关于张宜顺的个案以及该案所代表的社会现象有关。

7月4日,记者又接到张宜顺转发来的一条短信,那是几天前郑永年发给他的:

“老张同志:你的短信收悉。我已让我厅办公室联系宜昌教育局处理此事,并将你的短信转给他们,他们会将处理意见直接告诉你。另外,我已退二线。你有什么可直接与我厅办公室或宜昌市联系。不论什么情况都不要往绝路想。要为家人着想。”

原来,在张宜顺的案子陷入低谷的时候,记者曾经建议张宜顺给郑永年发个短信。张宜顺在短信中写道,自己“快60岁的人,现在还欠着上万元的现金账,就是到死也无力还清,全家债台高筑、亲友翻脸、精神已处于崩溃边缘。”郑永年对他的求助短信认真负责的态度,使张宜顺颇感温暖。

刘复兴的电话和郑永年给张宜顺的回复,让记者看到社会各方面从政策制定和行政等领域为农民工讨公道作出的努力。

在偿还教育债务方面,社会公正是否能最先落实到弱势群体农民工身上?张宜顺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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