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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考核不能“偏、怪、奇”

2009-08-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光辉 我有话说

暑期之中,不少地方的素质教育活动红红火火。但是,有的地方、有的部门却未能深刻理解素质的内涵,在考核素质教育的成效上,走到了“偏、怪、奇”的路上去。

素质教育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要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都得到发展”,既重视学生的书本知识,也重视培育他们的实践能

力。但是,现实是不论是书本知识的考核还是实践能力的培养,都因为某些功利目的而变得越来越偏颇和极端。

比如,在书本知识的传授方面,有的学校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成立了“尖子班”、“普通班”,使“肥地更肥”、“荒地更荒”。有些学校极力弱化德育课、体育课、音乐美术课、社会实践课等,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尖子班”“培优班”上,并把重点只放在所谓文化课上,专门研究“偏、怪、奇”的书本知识。比如,有的考试题目要求学生在中国地图上,画出各大中城市和旅游圣地的线路图,写错一个地方就不给分。又如,有的作业题目,问学生“徐霞客在长江孤岛上写下了什么”。这些知识在书本上都找得到,学生若有兴趣看看也无妨,但作为具有引导作用的题目设计就有些过了。

素质教育不排斥考核,也离不开考核。但问题是,目前在很多所谓的素质教育中,书本知识和实践能力的积累和考核,并不因为冠以“素质”之名而改变原来应试教育的窠臼。很多情况下,考试还是太频繁,试题还是太偏、太怪、太奇;不少地方还只主攻所谓文化课,忽视“德、智、体、美、劳”。我认为,在衡量素质教育的过程中,相关考试一般最好遵循课本和教学大纲,并可根据社会的发展有所补充。比如,考核书本知识,应综合学生各方面的因素,合理出题,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知识为主,而不是探求那些过于冷僻的信息。又如在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方面,琴棋书画等项目自然可以“能者多劳”,但也不能搞成“全能竞赛”,以致于让学生觉得“有素质”就是得“样样精通”。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素质教育会越来越多样化,因而考核素质教育成果的方式也会越来越丰富。在推行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努力走一条平衡发展之路。在教育资源有限、学生精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要力避冒进,少一些“险棋”,多一些“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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