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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看点

2009-08-1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背景

据媒体报道,原定于8月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将推迟到明年。延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经济形势不明朗,避免给企业加重负担;另一个原因是目前分歧太大,尤其是在一些制度设计上难以达成共识。

社保法早产总比流产好

华商报的评论认为,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与民生相关甚密的法律,在国家缺乏相关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一些问题和矛盾可能会愈演愈烈。这些都强烈地呼唤一部社会保险法早日降生,哪怕是存有缺陷与不足的“早产”,至少在方向性、民众信心、政策法规统一等方面,都要强于一次又一次的“流产”。文章指出,“有法之缺”毕竟胜过“无法之乱”。与其因精益求精而无限期地继续孕育,不如尽快让该法落地,已有共识处可明确规范,分歧较大处可制定方向性、指导性规定待日后完善。

推迟审议比仓促出台更理性

燕赵都市报发表文章指出,任何立法者都不是“创造”法律,而是在现有物质生活条件下“发现”法律。立法实质上是一种利益配置的手段。这就要求,在配置利益时应当体现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达成共识,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法律能够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障。法律一经制定,就不能朝令夕改,而如果本身存在严重缺陷或者缺漏,那么法律就不仅不能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立法的目的和宗旨也难以实现,最终受影响的还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因此,该评论认为,推迟审议社保法比仓促出台更理性。

(以上均为本报记者赵达编辑)

背景

据检察日报报道,在近日举行的“完善证据制度,预防刑事错案”研讨会上,最高检公诉厅官员透露,最高检将以死刑案件为切入点,出台《死刑案件审查、运用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文件将首次规范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运用标准,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证据将不被采纳。

重新夯实控制死刑的第一道防线

南方都市报的社论说,这条消息其实不能算是“新闻”,因为我国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排除非法证据都有明确规定,但我们对最高检重申并严格证据制度的立场还是表示赞赏。像聂树斌案、佘祥林案这类冤案的发生,主要原因还在于没有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的程序。更准确地说,问题都出在证据上。现在,最高检主动采取制度化措施,明确要对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说“不”,显然是重新夯实了控制死刑的第一道防线。在这个背景下来审视即将出台的新规,我们没有理由不充满期待。

应坚决舍弃“毒树之果”

北京青年报的文章指出,刑讯逼供在法学界被形象地称为“毒树之果”:以非法手段所获得的口供是“毒树”,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进而获取的其他证据则是这棵树上的“毒果”。许多国家对此都有严格规定。坚决舍弃“毒树之果”,无疑是法治发展的方向。如果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及时发现并排除非法证据,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冤假错案。我们期望最高检即将出台的相关规定,能够推动我国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

(以上均为本报记者王逸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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