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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岂能如此“障眼法”

2009-08-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编辑部:

最近,记者不止一次听到亲朋好友的告诫:“不要只看包装!”“有的包装,会让你上当受骗的!”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常常听到这样的提醒,因为确有不少人有过这方面的教训。

最近,有人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有个人买了一包塑料包装的饼干,看起来长长的一卷,觉得很合算。回家打开一

看,里面的饼干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多,因为在外包装里面,厂家又加了一个塑料壳。在塑料壳上面,他们设了两个几厘米宽的隔断,这个隔断是不能码放饼干的,但这在外表是看不出来的。为了小小一卷饼干,如此煞费苦心,真让人哭笑不得。

类似的包装,并不少见:有盒装大虾,厚厚实实一大盒,但里面却没有多少货色,因为只有表面上摆的是虾,后面衬的全是塑料泡沫;有盒装切片鹿茸,一片片摆在盒内,在纸盒预留的透明塑料膜“窗口”上一望可知。如果你以为满满一盒都是,那你就大错了――因为实际上盒里只有露出的这些;有塑料袋装的木耳,鼓鼓囊囊一大包,如果以为里面装得相当多,那就又被骗了,因为里面还有“机关”――下面还有一个透明的、凹凸不平的厚塑料衬底呢!

在包装上大做文章的做法还有很多。如用硕大的盒子装了很少的东西,将原来5升的油桶悄悄换成4.5升的、4升的,将原来500克包装的挂面换成450克、400克、350克的……真让人怀疑缩小包装的用意。

许多包装,使用的是“障眼法”:制造一种假象,遮人耳目,让你在只能看到表面包装、难以看到实质内容的情况下,产生错觉,进而上当受骗。

有人认为:包装,是为了便于运输、销售、保鲜、携带、使用。适度的包装,对于很多产品都是必要的。尽管包装的功能很多,但再多也不应该包括“障眼法”啊!将“障眼法”用于包装,是一种欺骗行为,也是对正当包装的一种亵渎,应该受到应有的谴责和惩处。

对于许多厂商来说,最可贵的是诚信。只有诚信,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取得良好的效益。靠动歪脑筋、打鬼主意、走歪门邪道,即使能得逞于一时,也不能立得住长久。因为人们上了一次当,就不会再上当了。非但如此,人们还会提醒其他人不要上类似的当。那些低级的小伎俩,也很容易被人识破。这样,那些商品也会连同它的生产企业一起被社会抛弃。

有识之士认为,诚信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以人为本,也包括要为人民营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如果总让人提心吊胆、总让人担心上当受骗,那就谈不上文明、和谐。因此,对在包装中使用“障眼法”,不可等闲视之,更不能任其所为。对包装进行必要的清理、监管、限制,应该摆上有关部门的工作议程。

本报记者庄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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