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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签署《投资协议》

2009-08-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腾 我有话说

本报曼谷8月15日电(记者李腾)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与东盟10国的经济部长今天上午在泰国曼谷共同签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这标志着双方成功地完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如期于2010年全面建成。

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今天在泰国曼谷

举行,中国与东盟10国经济部长随后签署《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包括27个条款,通过双方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透明度,为双方投资者创造一个自由、便利及公平的投资环境,并为双方的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底,东盟国家来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我吸引外资的6.08%。同时,中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了快速增长态势。2008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同比增长125%,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投资目的地。随着《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实施,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相互投资和经贸关系必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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